城阳3月份处结消费者投诉28起 较2月份增加180%

2013-04-17 15:0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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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3日,记者从城阳消保委获悉,2013年3月1日至3月29日,消保委办公室共接受消费者咨询21余次,接到消费者投诉28起,处结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200元。3月份投诉热点主要分布在生活服务类行业、通信服务行业以及手机通讯器材等问题。其中,通信服务成3月份新的消费投诉热点。

  投诉数量较2月份有所上升

  记者了解到,3月份,城阳消保委办公室接到消费者投诉28起,和2 月份的 10 起相比增加了180%,3月份投诉热点主要分布在生活服务类行业、通信服务行业以及手机通讯器材等方面。汽车消费、邮政快递、教育培训服务投诉量环比增长超过50%,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以及营销合同方面。

  据了解,3月份投诉按其性质划分:质量问题占29.1% ;营销合同占19.9% ;安全问题占15.2% ;价格问题占14.0% ;人格尊严占11.7% ;虚假品质表示占9.7%;其他问题占4.0%。

  通信服务成投诉热点

  据了解,3月份通信服务投诉量共3起,成为新的的投诉热点。据悉,消费者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通信服务企业擅自开通业务、强行扣费、计费系统出错产生费用、未提供服务仍扣费等方面。

  城阳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办理通信业务时,应仔细询问、了解所需办理业务的具体情况。仔细阅读相关合同、协议的条款,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经营者故意规避责任的条款。使用手机时要经常查询手机的话费和流量,不上网时最好关闭手机上网功能;定期查询话费详单,认真核对收费项目。当发现问题时,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与运营商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投诉。

  邮政快递 、教育培训服务投诉量增长快

  据了解,3月份,城阳邮政快递、教育培训服务投诉量较2月份明显增长。其中,邮政快递服务主要问题表现在物流公司送货延迟、物流公司服务态度较差,以及货物损毁,影响消费者使用商品等。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快件在送达后,要先验收,验收无异议后再确认签收的操作程序。”城阳消保委的一位工作人员提醒,对于物流公司延迟送件的情况,消费者要保存好运单号,及时与物流公司联系,获取货物最新物流信息,以便出现丢件情况时及时维权。

  教育培训服务投诉主要表现在一些培训机构违规操作,经营不善,进行虚假的“保过”宣传。消费者交了钱,不但不“保”过,还不安排学习,不给退费。因此消费者要警惕夸大宣传广告,仔细检查培训机构是否正规后再报名,交费后索要正规发票。

  记者 张涛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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