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洪生第二次来中国时,办理的签证期是一个月。可他偷偷在中国呆了4年之久。”民警推断,洪生之所以敢跟赵月的家人来派出所,可能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无力偿还债务,而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外国人应当在签证有效期内在华停留,并遵守中国法律,逾期停留就构成了非法居留。对恶意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公安机关将对其进行处罚后遣送出境,“他非法居留的事实被发现后,会被警方依法遣返回国,正好可以借此逃债”。
千佛山派出所民警将情况上报分局治安大队出入境管理科。出入境管理科民警对洪生的身份进行了初步调查,发现其签证早已过期,在华非法居留长达4年多。随后,历下公安分局对洪生采取拘留审查措施,并通过省公安厅向领事馆核查。经领事馆确认,确定了洪生的真实身份,并落实了其冒用他人身份骗取护照以及为本国通缉犯的事实。
而此时,刘丽也向辖区警方报警,称自己被洪生诈骗了400多万元。
6月9日,历下警方已将洪生移交刘丽所在辖区警方,洪生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 与外国人经济往来要审核其身份
针对此案,历下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民警告诉记者,随着入境外国人的增多,越来越多的市民和外国人打交道。而部分市民没有与外国人相处的经验,被其身份所蒙蔽。特别是在经济往来上发生纠纷,外国人离开中国后,损失往往难以追回。警方提醒,在与外国人进行经济往来时,要认真审核对方身份,依法签订合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同时,警方提醒广大市民,遇到外国人非法居留的情况,应向公安机关积极举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