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元1斤收购病死猪做肉馅卖给烧饼铺 5人被公诉

2013-08-08 07:14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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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死猪肉加工点现场照片



  这起案件受审的不是直接杀人犯,而是看起来有些木讷的猪肉商:被告人李某夫妇(收猪的),邱某(加工肉馅)、李某夫妇(做猪下货)。看似普通商贩的5个人却连成一串“病死猪肉产供销产业链”。

  病死猪肉成本多少?贩子能从中获利多少?明知是病死猪肉为何还知假买假?城市信报记者在听审此案时了解到,病死猪肉一斤仅1元钱,有的在路边、河边捡拾,成本极低,而制成肉馅或加工成美味的熟食时,零售利润则高达几十倍。

  在8月7日上午的庭审现场,5名被告失声痛哭。“这些猪肉摆在餐桌上,你们自己会不会吃?”其中一名被告竟然以“病死猪肉做成猪头肉,我们都吃”为由,希望轻判。透视病死猪案,记者要问,死猪肉应该及时被妥善处理,为何能端上百姓的餐桌?这个拷问的不仅仅是黑心商贩、非法处置病死猪的养殖户,还有我们的制度、各部门的工作流程……

  A 庭审 五名嫌疑人到庭

  8月7日上午10时,李沧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法官依次传召五名犯罪嫌疑人到庭。五名犯罪嫌疑人缓缓从庭审门口进来,均四处张望,寻找自己的亲属。当五名犯罪嫌疑人坐下后,法官首先进行身份确认。随后,法官询问五名被告是否认罪,五人异口同声称自己有罪。随后公诉人员宣读起诉书。

  记者现场了解到,从事病死猪肉贩卖的是夫妻两人—— 李某夫妇,而从夫妻两人处收买病死猪肉的邱某,是一个有着正规营业执照的个体猪肉商户。另外,刘某及其丈夫从李某夫妇处低价收购病死猪头。

  五名被告,除了邱某没有辩护律师,其余被告均有辩护律师,据悉,邱某让自己妻子为自己寻找律师,而其妻子并没有去做。随后,法院进入庭审阶段,其余四名犯罪嫌疑人被带离出场,第一被告李某出庭。

  李某夫妇原是胶州人士,现居住在李沧区重庆中路某号院内临时房。从今年3月20日始,李某就到城阳、即墨等地低价收购、捡拾病死猪,后运至自己住房旁的一个平房内屠宰加工。

  B 成本 病死猪肉一元一斤 

  据李某交代,由于城阳、即墨等地养猪户比较多,李某就从这些养猪户手中收购活猪,而这些被收购的活猪也均是病猪,随后李某夫妇把病死猪运送至自己租下的平房内屠宰加工,颜色鲜亮的猪肉用刀削成片,用塑料袋包装起来储存在冰箱内,分批次销售给商贩,颜色不亮丽的则低价卖给养殖户喂养牲畜。据李某交代,他之前是养猪户,从今年3月份起开始低价收购病死猪。

  李某到城阳、即墨收购病死猪,一次能收购四五头,但李某同时也会在养猪户周围的河边等地捡拾被养猪户丢弃的病死猪。“这些病死猪养猪户怕感染,就丢弃在河边等地。”李某在庭审中说。

  李某收购及捡拾来的病死猪并不急于出卖,而是经过屠宰加工后存起来,等达到一定量时才集中出售。实际上,李某夫妇也并没有屠宰许可证,自己购买拾捡的猪肉也就更不会检测。

  4月17日14时许,李某妻子在其出租处销售6个猪头(共计40公斤)给商贩刘某时被查获,民警当场就从其住处查获疑似病死猪肉720公斤,这些猪肉都已削成片。李某交代,他从养猪户处以1元/斤收购的病死猪,捡拾的当然是零成本,随后李某将成色亮丽的猪肉以3元/斤卖给肉户邱某,猪头及猪下货以1元/斤给在集市卖猪头肉的刘某。

  C 渠道 卖给无良商贩,流向集市 

  邱某系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蔬菜批发市场个体肉贩。据邱某交代,从2013年3月底以来,他分别在同年3月底、4月12日前后,以每斤3元的价格从李某夫妇处购买死因不明的猪肉共计100余公斤,这些病死猪肉经邱某加工成肉馅后,分多次销售给青岛市市北区河西的武大郎烧饼店获利。当询问正规猪肉批发价格时,邱某交代正常猪肉五六元一斤,进购李某夫妇的病死猪肉也是贪图便宜,另外,邱某称自己进购的病死猪肉并没有流入自己店铺,而是直接卖给了烧饼店。

  3月底以来,另一被告刘某,先后两次从李某夫妇处以每斤1元价格购入病死猪的猪头及猪下货,后与其丈夫经简单加工后,在青岛市李沧区李村集市、侯家庄集市摆摊销售获利。庭审中,刘某声称,自己是从今年正月后才开始做的熟食买卖。今年4月,经群众举报,4月17日14时许,民警在李某夫妇加工死猪肉平房门口处,查获驾车购买死猪肉正离开的刘某,民警随后在李某夫妇家发现存放的大量来历不明猪肉,经查证,共有720公斤猪肉,经专家鉴定,720公斤猪肉和6个猪头(共计40公斤)的检测样品中显示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病毒RT-PCR检测结果均呈阳性,均系病死猪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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