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8月30日讯(记者 单俊楠 周晓荷) 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日前联合下发通知,确定了市属及以上公办幼儿园全日制保教费新的收费标准。从9月1日开始执行,共涉及38所
公办园。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这次调整并不是这些幼儿园都要涨价,有的价格上调,有的会调低。
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按照经费来源等情况实行分类等级管理。其中,对于财政拨款和财政补贴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实行政府定价;其他经费自理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幼儿园在公布的最高收费标准范围内提出意见,报价格主管部门核准后执行。
其中,省、市示范类公办幼儿园,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财政补贴的,为每人每月500元,经费自理的最高为每人每月750元;非示范类公办幼儿园,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的为每人每月390元,来源为财政补贴的每人每月450元,经费自理的最高为每人每月750元。经费自理的公办幼儿园(指市属纳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经费自理幼儿园,中央、省驻青单位和市属行业、国有企业、部队、院校、集体等举办的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 。
被评为省、市级十佳幼儿园的(省级12所、市级20所)可在上述示范类保教费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5%。若省、市十佳幼儿园在申报复评过程中未通过十佳幼儿园检查验收,则从公布复评结果的次月起,保教费标准将不再上浮。
实行寄宿制的公办幼儿园,寄宿幼儿保教费标准可在同类全日制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20%内确定。
新的收费标准将于2013年9月1日起执行。原幼儿园收取的托幼费和取暖费项目同时取消。
据市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成本实行政府、社会、家庭合理分担机制。保育教育成本主要包括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经营性费用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这次
调价并非针对所有幼儿园,而是38家市本级及以上幼儿园,比如市实验幼儿园、市卫生局幼儿园、市民政局幼儿园、金钥匙幼儿园等。”市教育局学前处有关负责人表示 ,这次调价目的并不是要全面上涨托幼费,而是因为现有幼儿园收费标准是2008年制定的,这一轮调价是为了规范这些公办园收费行为,同时让收费更加符合目前的实际。
这位负责人还强调,这一轮调整并不是所有 38家幼儿园都要涨价,而是有的幼儿园涨价,有的幼儿园反而下调收费,比如市实验幼儿园收费就要每月降低5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民办幼儿园收取的保育费、住宿费仍然实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