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盛家住宅面积“缩水” 业主多掏近万索赔遭拒(图)

2014-03-12 09:38   来源: 半岛网房产频道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用辛苦攒的积蓄买下婚房,却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被告知,房屋实测面积比合同约定面积少了1.66平方米。青岛市民代女士日前反映,由于面积误差,让自己增加了近万元负担,但开发商却拒绝对此作出任何赔偿。据了解,代女士所在的平度紫云盛家小区多位业主的房子都出现了面积误差现象。但开发商表示,购房合同中有约定,实测面积与合同面积不一致时,开发商不再调整。》》聚焦2014楼市3·15

  

当初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房屋面积为90.46平方米



  

房屋交接书上,房屋实测面积显示为88.80平方米



  爆料:住宅面积“缩水” 业主多交近万元

  2010年,代女士购买了位于平度市南京路619号紫云盛家小区的一户住宅,合同约定面积为90.46平方米,总房款共计38万元,该小区由青岛鑫海联置业有限公司开发。2013年,开发商通知代女士,可以办理房产证了。然而令人郁闷的是,在开发商给出的“房屋交接书”中,经平度市房产管理中心认定的青岛涌泉房产测绘中心测定,代女士的房屋实测面积为88.80平方米。“这样一下子少了1.66平方米,按买房当时的单价4380元/平方米计算,我们多交房款7270.8元。”代女士说。

  同时,按青岛市财政局2010年发布的房产交易契税政策规定,9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应缴契税税率为总房款的1%,而90-140平方米,则为1.5%。代女士签订购房合同时,是按1.5%交的契税,如此一来,便多交了1900元。“加上房款,总共多交了9170.8元。”代女士表示,面积误差导致自己发生了近万元的额外负担,这对于刚需家庭的他们来说,不是小数。

  调查: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开发商可“免责”

  代女士称,发现这个问题以后,她找过开发商多次,要求索赔,均被拒。“他们每次都是说自己是按购房合同约定来的。”在代女士出具的购房合同中写着:“该商品房按套计价,合同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时,双方同意不再调整。”而代女士认为,这属于霸王条款。

  “我们整栋楼的房屋面积都是差不多的,基本每家都缺一两平,多交近万元。”住代女士楼下的王先生的房子也存在相同的情况。据代女士介绍,紫云盛家小区共开发了三期住宅,这三期均有业主出现了实测面积小于约定面积的情况。“比较幸运的是,一期的业主获得了补偿,我们二期和三期的业主,却无可奈何。”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

商讯

公告>

楼市动态

更多

频道推荐

山东 | 青岛

互动

社区 | 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