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业委会自治:业委会 矛盾中成长

2014-04-06 09:2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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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业委会的说法,与物业公司签订正式合同须经业主民主决策,而该小区业主们意见比较混乱,不宜仓促草率表决。后来,他们决定跟竞聘最后胜出的青岛世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6个月的试用合同。试用期满,再由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表决是否签订正式合同。

  业主维权小组则指责说,当天50多个与会的业主实际上都没有投票,而后业委会负责人直接选出了新的物业公司。

  据业委会方面介绍,他们一直在酝酿以楼座和单元为单位推选业主代表,成立业主大会,两次召开会议布置实施,均遭到物业公司人员及其挑动的业主扰乱,工作搁置至今。

  换届选举风波

  对于业委会更为激烈的质疑还出现在换届选举中。

  早在2012年李沧区福林苑小区业委会换届选举的时候,部分业主对于业委会换届选举筹备组民主操作程序的质疑曾经引起广泛关注。

  因为对福林苑业委会换届筹备组不满,小区内部分业主自发成立了福林苑业主自治工作组。他们对于筹备组和由其主导的业委会换届选举最大的质疑是:选举方式有问题。

  当时,自治组成员李红(化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成立筹备组时只有18人报名,这报名的18人选出了筹备组里面的4名业主代表。“我们很多人当时都不知道,也没有报名,让这18个人代表两千多户业主,是不是不太合理?”

  据筹备组介绍,筹备组成立后,根据每个楼人数多少按比例组织选举出了57名业主代表,由这些业主代表决定业委会候选人的名单。

  “最后的结果选出来的候选人多数都是筹备组那一伙的。”李红虽然也报名了,但没有成为正式候选人。她认为筹备组的四名业主代表不能成为候选人,“他们筹备了半天,把自己筹备上了,这怎么也说不过去。”

  自治组选择了用自行组织选举的方式来表达对筹备组的不满,在正式选举的前一天晚上,他们自行组织入户投票,他们把候选人的多数换成了自治组的人。很多业主以为是选举提前了,就投了票。“既然业委会是一个自治组织,为什么我们业主不能自己组织选举?”李红说。

  而在第二天由筹备组组织的正式选举,则在唱票环节遭人冲击。一些人冲进唱票现场,撕毁选票。筹备组认为,这些人系自治组组织,但自治组未予承认。

  那次选举在冲击之下,被当场宣布无效。从此之后,福林苑小区近两年无业委会,直到2013年的10月,新的一届业委会才开始重新筹备选举。并于当年的12月选出了新的业委会。据该业委会成员陈英说,此次业委会的选举,从筹备小组的人选开始,他们就坚持了让全体业主投票选举。“而且,这次明确要求,筹备组成员不得成为业委会候选人。”而投票,也并非是拿着票箱入户,而是事先把票发给业主,统一在投票点投票。“这也是吸取了以前的教训,怕出乱子。”陈英说。

  “其实,小区业主的参与度还是很高的。”陈英说,福林苑小区两千多户 ,有1800多户业主投了票。在这次投票中,以前的筹备组和自治组都有候选人。但最后的投票结果,却是这两个派别都没有成员当选业委会成员。陈英告诉记者,他们也是从年后开始刚刚开展工作,目前的主要任务是清理以前的账目。“毕竟上一届业委会辞职已经两年了,有许多账目要重新核对。”

  生于矛盾的业委会

  作为房改之后伴随物业公司大量涌现而出现的社会自治组织,业委会的存在往往伴随着小区里丛生的矛盾。

  很多小区在入住之后,常常没有业委会,直到业主与物业出现了不可调和的矛盾之后,业主们才会自发组织业委会,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据长期观察业委会的青岛市业主权益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李义翔介绍,青岛的业委会几乎全部都诞生于业主与物业的矛盾中。

  青岛市海牛花园小区即是一例。

  这个1999年底就已经交房的小区在2007年才成立业委会,据其业委会主任陈大祥介绍,当时成立业委会的背景是业主们与当时的物业公司鲁房物业矛盾激烈。

  矛盾的焦点主要是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小区停车位不足,导致物业与业主冲突不断;另一方面,是小区自入住之初就有大量房屋漏雨,业主要求是开发商下属物业公司的鲁房物业进行维修,鲁房物业拒绝。

  业主们以不交物业费的方式来表达着自己的不满,而鲁房物业因为收不上物业费而连年亏损。

  “小区建设的时候没有规划露天停车位,后来物业划了几个,但远远不够。”陈大祥说,那时候如果开车回来晚了,保安就拦住不让进了,这常常导致车主跟保安的冲突。有的车主干脆把车停在了小区门口,保安一生气,就把人家车胎给扎了。

  更大的矛盾来自于业主与开发商,整个小区四百多户有110户左右房屋不同程度漏水。

  “整个小区的业主们意见非常大,找了鲁房好多次,他们在 2004年整修了一次,但没有完全整修好。”陈大祥说。这使得作为鲁房置业子公司的鲁房物业非常尴尬,业主们把怨气都撒到了它的身上,都拒绝缴纳物业费,整个小区矛盾非常激烈。

  在这样的背景下,小区内的一些人开始组织成立业委会。2007年8月10日,海牛花园小区第一届业委会成立,陈大祥当选为业委会副主任。在业委会成立的当年底,鲁房物业就宣布退出海牛花园小区。

  而当被选举出来的业委会撤换了原物业公司之后,业主与物业的矛盾就暂时缓解。

  监督机制的缺失

  矛盾的缓解并不意味着业委会的工作就会一帆风顺,更多来自业主的质疑也考验着业委会。

  2013年7月,湖光山色小区业委会

  的办公室被部分业主贴上了封条。

  这个广受媒体关注的小区也是因为业主对原物业公司不满,在2011年7月,将原物业公司炒掉后,选出来的业委会自己注册成立了物业公司,招聘保洁、保安等员工,对小区日常维护实施管理。在青岛的诸多小区中,业委会自己成立公司管理小区物业的,非常罕见,而湖光山色也因此成为媒体的焦点。

  据参与封门的业主称,封门原因是质疑业委会的资金管理存在漏洞,小区内对外出租的公共用房收益应该归全体居民所有,但却有“近百万元不翼而飞”。他们还认为业委会以发工资为名,私吞了公款。

  而当时的业委会主任王秀珍称,自己领取的工资只有300元。她说这300元是业主大会同意给业委会成员的“补贴”,“大家没白没黑地为小区忙活,一个月给300元补贴不多吧。”

  在此次封门事件之前,该小区已经两年四次更换物业公司负责人。

  李义翔告诉记者,很多小区都存在着大量的公共收益,这部分收益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据他粗略测算,青岛所有物业小区沉淀的公共资产,包括物业用房、设备用房等,大约有180多亿元。

  “这部分资产无论是物业还是业委会管理,都需要监督。”李义翔说。

  而目前的状况是,如果业委会没有做出太出格的事情的话,很少有人会主动去监督业委会。据青岛市业主权益研究会抽样调查,只有10%的业主热心于小区的公共事务,愿意参与业委会事务。而60%的人的态度是无所谓,有业委会更好,没有也无所谓,剩下的30%是对小区事务完全不关心。

  从目前来看,对业委会监督的唯一方式,就是更换业委会。

  早在2001年,浮山新区1小区和2小区在18名业主代表的提议下召开了业主大会,罢免了他们的业委会。这是青岛实行小区物业管理以来,首个真正意义上的业主依法炒掉业委会的案例。

  但这样的案例少之又少,2013年,李沧区馨苑小区部分业主因物业费上涨要求罢免业委会,但最后不了了之。

  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丽海花园小区业委会主任赵玉东则认为,业主如有不同意见,应首先向业委会反映,即使是罢免业委会成员,也应该由业委会组织业主大会,讨论表决。

  在法规中自治

  在去年业委会换届之后,陆民成为了天泰新村三期的第三届业委会主任。九年的时间,这个小区的业委会保持着超稳定的发展。无论是从筹备还是到后来的改选,即使有质疑,也始终保持着稳定。

  陆民将这一切归结为两个字:法律。“和业委会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四十多项,你遇到什么问题,就得从法律法规中找到答案。”陆民说。

  在2005年第一届业委会的成立之初,身为副主任的陆民就一再和业委会的成员强调,做一切事情,都要合法。只有合法,才能站得住脚。

  在举行业主大会表决大事的时候,业委会选择的是代表制。“一个单元选两个代表,遇到大事就这三四十个业主代表参加会议就可以,回去再向业主们传达。”陆民说,召开全体业主都参加的业主大会不现实。“一是不可能召集齐那么多人,二是就算召集了也没法开几百人参加的大会。”

  而这在《物业管理条例》中有法条支持:“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陆民说,如有重要事项,入户让业主们书面投票表决就可以。“但首要的一点,代表们要拿到业主们的书面授权。有了授权,我们开的会做的事,都是合法的了。”

  在业委会的运作过程中,陆民时刻不忘的,是法律。比如,预决算要至少公示十天。比如,和物业签合同,他会一条一条细化,使得每一条都合法。业委会还成功利用法律解决了小区的水费和土地证等问题。

  但在发展过程中,总免不了质疑。有业主就曾经质疑上一届业委会的一位成员已经不在这个小区住了,没有参选资格。

  “你看《物业管理条例》中对业主的界定,他房子没有卖,是其产权所有人,那么他就有资格当选。”陆民说,这就是法律,我们都要按照法律行事。

  海牛花园业委会也是如此,曾经在国企工作过多年的业委会主任陈大祥十分注重程序的合法性。业委会所下的每一份文件,他都有备案,而文件都有统一的格式。

  此前,负责小区管理的世达物业曾经提出要提高物业费,从原来的0.4元/平方米/月涨到0.6元/平方米/月。业委会组织召开了业主代表大会,大家讨论了之后,开始入户征求业主们的意见。后来,只有45%的业主同意涨物业费。

  “业主们不同意,我们就不能决定啊!”陈大祥说,他们又重新召开业主代表大会,经过反复协商,把物业费定为涨1毛,然后又重新入户去让业主们表决,后来才通过。

  “为了涨这一毛钱,耗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陈大祥说。但他觉得,这些程序是必需的,他坚持按照相关法规以及小区业委会的议事规则去公开账目,公示文件。而且,业委会的成员不拿一分钱。“这样,即使被质疑也不怕。” 文/图  记者 周超(署名除外)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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