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执勤民警参加遇袭反击、枪械使用等实战技能培训。 本报通讯员 付延涛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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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5月19日讯(记者 王尚磊 通讯员 王金梅) “‘不敢用、不会用、不善用’,今后,一些警察使用枪支的‘窘境’将得到扭转。”18日,聊城市公安局开展武器警械专项训练活动,全市有关警种特别是参与街面执勤巡逻等的基层一线公安民警,参与拔枪速度、火力压制、移动射击以及团队配合等各项技能训练,2580名民警将陆续接受专项训练,确保及时制止、震慑犯罪。
“我是警察,把刀放下!”在聊城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训练场上,演练刚开始,一名“嫌疑人”挥舞着“菜刀”冲向持械民警。趁“嫌疑人”不备,一名民警悄悄靠近,一警棍结结实实砸下去,瞬间用手铐将“嫌疑人”铐住。尽管戴着护具,“嫌疑人”还是疼得龇牙咧嘴。
“拿枪械练习为例,除了基础的固定靶训练外,我们还会训练民警拔枪速度、火力压制、移动射击以及团队配合的各项技能。”正在现场负责武器警械训练的教官辛鹏说,依法使用武器警械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职权,也是公安民警有效履职、克敌制胜的基本功,这次专项训练面对全市公安民警,特别是参与街面执勤巡逻、突发事件处置等一线警务活动的基层民警,目的是进一步提升基层
一线民警使用武器警械的法律素养和实战技能,确保在执法执勤尤其是在处置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中,做到依法、规范、有效使用武器警械,及时制止、震慑犯罪。
记者了解到,聊城市公安局专门下发了专项训练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战出发,采取分级、分层次集中轮训的形式。此次训练全市公安机关分46期举行,2580名民警将陆续接受专项训练,通过训练将使受训民警反恐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明显提高、武器警械相关法律法规得到正确适用、武器警械使用技战术能力明显提升,确保民警在警务实战中遇事冷静、判断准确、出手果断。
根据国家法律在反恐处置工作中,依据法律规定对于警告无效的,民警可以使用武器,对来不及警告或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后果的,民警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