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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易 深圳世界之窗的色狼保安猥亵女网友,路过的大学生见状救下女网友,打伤该保安。该保安因猥亵女子被处行政拘留五天,见义勇为的大学生被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刑事拘留,警方认为大学生将保安打成轻伤,行为存在“过度”的嫌疑,按相关法律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南山警方已将案件提交南山区检察院审查。 “路见不平一声吼”,千百年来,对这样的见义勇为者,人们都会挑起大拇指,赞一声“好汉”!然而在深圳,见义勇为的大学生小涂却因打伤色狼而面临严重后果。一方面,是色狼动辄十几万元的索赔和威胁;另一方面,则是警方给予刑事拘留。救美的英雄转瞬之间沦为彻底的弱者。
这种近乎戏剧般的转变让人感觉荒诞而又悲哀。如今,小涂本人是否后悔我们不得而知,但他母亲却已经发出哀叹:“是不是再遇到这样的情况,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去管了呢?”这一句话也道出了公众的担忧。人们不想看到,这一事件会像当初的“彭宇案”那样,成为横亘在此后的见义勇为者心头一道难以逾越的坎。
我们无意苛责当地警方的决定,他们更熟悉法律和执法时应把握的尺度。当地警方称,他们也认为助人为乐是好事,但小涂的行为存在“过度”嫌疑,因此予以刑事拘留。不仅深圳,在对待类似问题上,我国很多地方也是这样做的。比如,2003年,打工妹吴金艳为阻止两名男青年性侵宿舍的另一名女工,刺死其中一人,随后被北京警方逮捕。虽然她最终被判无罪,但到审判时已被关了近一年。
动辄影响一生甚至倾家荡产,这样沉重的代价是所有见义勇为者想都不敢想的。有人感慨小涂不懂法律,这其实讲不通。现在,假如深谙法律的你,站在小涂的位置,面对色狼施暴,又不愿无视地走开,你能怎么办?大声劝阻?人家不听 ;打报警电话?等警察来,色狼早就把女网友拖走了;拍照威慑?晚上看不清楚。所以,既不想伤害色狼,又不被色狼伤害,还要解救女网友,你只有像武林高手那样点中色狼穴道,一招制敌。但你显然不是武林高手,这种难度系数太高。这里必须考虑,是谁把见义勇为逼成了“高难度动作”?当然,有网友还想出另一种办法,就是当小涂发现色狼受伤后,也得想办法让自己负伤,最好比色狼伤得还重一些。那样他既会被认定为“见义勇为”,还不用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可这究竟是见义勇为,还是“苦肉计+苦情戏”呢!
不要以为这是戏谑,事实上,滞后的法律已影响到人们见义勇为的决心。不妨在这种语境中反思一下,以前多起公交车猥亵事件发生时,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袖手旁观,或只是拍照谴责?因为拍照的风险微乎其微,而你又承受得起打伤色狼或被打伤的后果吗?然而,以往,我们却往往停留在对冷漠的批判,和对见义勇为的提倡上,而忽视了事件背后法律滞后的掣肘。
用法律给见义勇为者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这是眼下必须要做的事情。在小涂这件事上,当地警方已建议检方考虑救人情节,或许小涂能够被“宽大”。但仅仅“宽大”一个小涂是不够的,必须为见义勇为提供更多的法律支持,这要比任何提倡和表彰都有用。假如法律不能堂堂正正地支持正义,英雄最后还要匍匐着感恩戴德,这会和刑拘一样冷了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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