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9月10日讯(记者 乔秀峰) 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近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购买和承接主体以及组织实施等内容。据了解,今年的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共分为 3大类41项。其中将优先安排保障和民生密切相关领域的服务购买。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
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等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的公共服务供给方式。
记者注意到,《意见》中明确表示,各级政府要优先安排保障和民生密切相关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对此,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青岛市在解决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孤老残障”优抚对象社会化供养、残疾人托养和康复训练、培育社会组织发展等领域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整合社会资源,减少了对公共服务设施和政府“养人办事”的直接投入、提高了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取得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效率和水平等多方面的良好成效。因此,未来政府购买服务依然将优先保障与民生相关的领域。
此外,《意见》还确定了未来青岛市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目标,即2014年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有效模式,编制全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推动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和各区、市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2015年在具备条件的领域全面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分领域打破公共服务市场垄断,优化各类社会主体平等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环境;到2020年 ,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高效合理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和供给体系,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
■困难
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太少 据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中,最大的困难就是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数量不足。因此,青岛市也在加大对各类社会力量的培育力度。比如,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进入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市政公用事业领域,发展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在设立登记、行政许可、建设、土地、税费、金融、政府资金扶持和采购、医保定点、资质认定标准 、学科建设,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价格,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认证、职称评聘、职业技能鉴定、进修培训、科研课题申请立项、成果评价等方面,执行与公办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同等的政策。
而对于有服务区域范围要求 、但本地区供应商依法形成有效竞争的服务项目,购买主体可以采取将大额项目分拆采购等措施,促进建立良性的市场竞争关系。购买主体可以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
对行业协会中的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4类社会组织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降低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的登记门槛,实行登记、备案双轨制。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