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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圣祥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俊臣表示,针对目前商标评比过多、过滥、暗箱操作等问题,国家工商总局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整治。刘俊臣表示,国家工商总局正在研究对相关商标、品牌排行榜进行规范,并借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掌握市场主体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资源优势,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品牌价值评价体系,制定比较权威的商标品牌排行榜。(11月9日《人民日报》) 商标品牌评比之多之滥之乱,确实是亟待监管的市场乱象。如今,虽然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已经能够排除此类商标品牌排行榜的迷惑,但不得不说,也有很多消费者,仍旧习惯将此类榜单作为消费指引。所以,工商总局着手整治商标品牌评比乱象,是非常必要的。只是,亲自制定“比较权威的商标品牌排行榜”,则又有欠妥当。
“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此类商标品牌的国家评选,在国人心中记忆犹新,单论评选者身份也都不可谓不“权威”。但结果呢,所有此类“国字号”的信誉背书,都没能阻挡一部分荣誉获得者背信弃义。于是,“中国名牌”标志走入历史,根据《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规定,名牌标志已被陆续禁用,最晚的也已于2012年期满。新《商标法》则规定,驰名商标不能再用于商品的包装宣传。正因为这些近在眼前的过往教训,当工商总局表示要制定“比较权威的商标品牌排行榜”,公众的评价难免趋向负面。一个普遍的困惑是:犯过的错,为什么还要一试再试?
一方面,评选规则和标准很难做到真正的客观公正,这是政府部门进行商标品牌评选活动无法回避的难题;另一方面,在平等竞争的市场主体之间尽最大可能保持中立,是政府行为的基本规范和常识。制定商标品牌排行榜,出发点当然是好的,但评选的结果无一例外都会成为企业的广告词。换言之,政府部门无形当中给部分企业做了广告代言,这不仅与政府身份不符,更容易滋生寻租交易,让评选从根本上变味。
市场竞争是最公正的商标品牌评选方式,而身为“上帝”的消费者是品牌荣誉最合格的颁奖人。政府部门要做的是保护竞争秩序,驱逐假冒伪劣,至于在同样合格的产品中,消费者更青睐哪些品牌,则应该交由市场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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