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韩金惠
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召开,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会议指出,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是为基层公务员办好事、办实事,一定要把好事办好。(本报12月3日A2版报道) 舆论热议已久的基层公务员涨薪问题,终于有了眉目。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职级的提高可以带动工资水平的提高,这无疑改变了基层公务员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单一晋升之路——只要干得好,就有机会涨工资和待遇,而不是非要“升官涨薪”。
职务与职级本该是相对独立、相对分离的,但目前以职定级、以职定薪的制度,将二者过于紧密地连在了一起。可问题是,“职少人多”的现实让基层公务员升职难上加难。有研究表明,从科员到县处级干部的升迁比例仅为4.4%,从县处级升迁为厅局级的比例更是低至1%。升不了职就意味着没有涨薪的希望,这也是部分年轻公务员“逃离基层”的一大原因。
拿什么来留住基层公务员的心?公众总是习惯性地认为,扎根服务基层是一个公务员应有的觉悟,但是,没有科学合理的工资制度、“够得着”的晋升通道、宽松的工作环境,他们又怎么可能待得住呢?并非所有的公务员都是干部。所以,国家推行公务员工资阳光化,在“限高”的同时也要“补低”,保证基层公务员的工资水平,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当然,基层公务员职级的晋升如何去规定 ,怎么制定职级的考评标准,如何协调地区之间的经济水平差距,而不至于加重基层政府的负担,都需要进一步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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