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张枫逸 近日,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公布了今年第二阶段19类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监督抽检信息。791种各类饮料被爆不合格,不合格率超过两成。其中饮用纯净水、天然矿泉水、其他瓶(桶)装饮用水样 ,抽检样品不合格就达775种,占97.97%。不合格样品中,也不乏乐百氏、汇源、娃哈哈、怡宝等知名品牌产品。(12月7日《京华时报》) 事实上,这已不是娃哈哈、怡宝等品牌桶装水首次被爆不合格。近年来,湖北、福建等地质监部门抽检中 ,也都发现过类似问题。今年9月,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19种不合格食品,怡宝、娃哈哈桶装水榜上有名,被检出霉菌、酵母及菌落总数超标等问题。其中 ,怡宝饮用纯净水菌落总数实测值是标准值最高限的1450倍。
在各级部门的抽检中 ,桶装水成为“重灾区”,甚至不乏一些知名品牌“屡查屡犯”,值得深思。这一方面固然有桶装水行业自身的原因。一直以来,桶装水行业准入门槛很低,鱼龙混杂。有的家庭作坊干脆就是钻口井或者直接灌自来水,简单过滤一下就能拉出去卖。由于生产能力有限,一些饮用水品牌往往会通过代工厂来生产产品,从而埋下了安全隐患。不过,在看到行业发展亟待规范的同时,我们更要从食品安全监管的大环境上找原因,违法成本过低才是桶装水问题“屡查屡犯”的根源。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生产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最高可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这样的处罚看似严厉,但与按照标准规范生产的“守法成本”相比依然偏低。据介绍,正规企业生产桶装水,仅对桶的清洗环节就要经过至少14道工序。此外,还要建立全封闭式的机械流水线作业区,以确保无菌灌装。于是,在权衡利弊得失之后,一些厂家往往会抱着侥幸心理,简化生产流程,忽略对生产环境、配套设备、消毒手段等细节的卫生安全把握。
近年来,法律法规对食品安全犯罪处罚过轻备受公众诟病。有网友发出诘问,“在英国一道菜出了问题,餐馆可能被罚45万英镑;在日本‘挂牛头卖猪肉’,会导致公司停业、负责人被捕。而我们呢?”值得期待的是,今年首次进入法律修改程序的《食品安全法》,有望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在此前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时,国家食药监管总局法制司司长徐景和曾透露,“按照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要求,食品安全法的很多条文当中和原来的条文比较,都提高了处罚的额度。”
同时,食品安全要想走出“屡查屡犯”,还必须摒弃“以罚代管”,从根本上加强对问题企业的监督和制约。明年1月1日起,食药监管信用体系将在北京试行。在一个信用周期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如被扣满12分,将被锁入“黑名单”系统,面临不予办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申请业务等8种信用惩戒。这一做法值得更多地方借鉴推广。只有让无良企业寸步难行,公众的食品安全才有路可走。
半岛网辣蛤蜊评论(
http://news.bandao.cn/lagala/)原创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