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海英
近日,甘肃武威荣华工贸有限公司因向腾格里沙漠违法排污受到查处。记者调查发现,荣华公司向腾格里沙漠排污的行为,就发生在甘肃环保大检查期间。针对荣华公司排污问题,群众曾向环保部门举报,但省级环保部门对群众举报信件只批转而没有深入调查检查,地方环保部门接到群众信访举报后,不认真检查和严格执法,甚至不真实反映情况,隐瞒违法事实。(3月28日《新京报》) 从记者调查来看,这家企业有悠久的“污染史”,曾经多次因污染问题被处罚,比如,2003年其作为大股东的企业就因为污染问题被责令停产整顿,2008年又因为污染问题被环保部挂牌督办。这样的“惯犯”竟然在大检查期间继续排污,可见,当地的环保监管是多么松弛。
如果省级环保部门当初在接到群众举报后,不当“甩手掌柜”,而是亲自查处,显然,一方面会督促当地环保部门履行职责;另一方面,该企业也没有胆量在后来的大检查期间排污。因此,有必要解析甘肃省环保厅为何对群众举报“只转不查”。笔者以为,应该不外乎两个原因,一是习惯了“只转不查”当“甩手掌柜”;二是存在官僚思想,没有真正重视群众举报的问题,认为查处是当地环保部门的责任。
在现实中,不仅是甘肃省环保部门习惯于当“甩手掌柜”,由于存在行政管辖权,其他一些地方的政府部门也存在类似现象,即对待群众的举报、投诉,不是亲自去查,也不是亲自答复,而是把这些工作统统“甩”给了下级部门,下级部门往往会继续逐层向下“甩”,那么,最基层执法部门是否严格执法,是否认真答复举报的群众,就变成了一个问号。所以,习惯于当“甩手掌柜”的部门,不仅会冷了举报人的心,而且有可能是在纵容企业违法。
甘肃省环保部门“只转不查”的现象提示我们,制度层面对各级环保部门的责任划分还不够清晰,哪些污染问题该国家部门、省级部门亲自查处,哪些问题该市级部门、县区部门查处,应该进行明确规定,只有这样,才能防止上级部门层层转嫁查处责任。由于基层环保部门往往与被监管对象关系不一般,如果省级部门当“甩手掌柜”,基层环保部门或许就很“任性”,排污企业自然肆无忌惮。就当地环保部门“只转不查”的问题,应该启动调查追责程序,看看有关负责人是否存在失职渎职问题。而明确各级环保部门的调查检查责任,则需要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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