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4月8日消息 二手房过户时应补交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维修资金需待房屋满保修期后才能使用,……8日下午,青岛市物业管理办公室(青岛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常英做客青岛政务网“在线问政”栏目时表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所有权属于业主,存储于以房屋地址设置的分账户中,不得挪作他用。
所有业主都应交纳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问政中,有网友对房屋维修资金交纳的强制性提出质疑:“房子有五年的保质期,过了五年之后的房屋故障业主完全可以自费修理,根本无需每家几万元的保证金。”
对此,常英回复称,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也被称为房屋的“养老金”。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个人专有部位不能使用维修资金。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165号)、《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及《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业主应当交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山东省所有地市都已建立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全国其他城市也基本建立了维修资金制度。
二手房过户无需重复交 另外,常英表示,未交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存量房屋(通常指二手房)在产权转移时,应当交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维修资金存入以房屋地址设置的分账户中,房屋已足额交存维修资金的,再次进行产权转移时不必重复交存。
房屋维修资金所有权归业主 问政中,有网友提出,房屋出问题需要维修之前,交纳的维修资金如用于存款或投资可能获得可观收入。“请问这笔多出来的利息或者获利怎么使用呢?是不是至少应该把预收的这笔钱如何分配如何使用做个公示呢?其次,房屋维修资金归谁管?”
对此,常英回复称,维修资金的使用需要待房屋满保修期后,保修期满前不能使用,所以即使业主买房时没有质量问题并由建设单位负责保修,保修期满后的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仍可能出现问题。归集的维修资金可避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出现问题时逐户收取应分摊的维修费用,有利于及时维修,延长房屋寿命,有利于房屋保值增值,是房屋的“养老金”。
另据介绍,房屋维修资金所有权属于业主,存储于以房屋地址设置的分账户中,不得挪作他用。业主可以随时登陆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网(www.qdwxzjw.gov.cn)进行查询。
房屋交付后空置一年以上物业费减收 问政中,还有一些网友咨询物业问题。其中,有一名网友表示,自己买的商品房一直没有去住,这种情况需要交纳物业费吗?
常英回复称,根据《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房屋交付后空置一年以上的,其物业服务费按实际运行费用适当减收,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文 江海峰
[编辑: 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