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韩金惠
病历本上的诊查记录有很重要的告知和参考作用,如果医生写得太过潦草,会给病人此后的诊疗带来诸多不便。更重要的是,小小的病历还关乎医患关系。如果患者的知情权得不到尊重,医患关系恐怕也难以和谐。 深知病人猜病历的痛苦,宁波多家医院决定出手整治狂草病历。前两天,李惠利医院发通报称,在第一季度门诊病历质量检查中,抽查了20位医生,其中7位因字迹潦草被扣奖金。这倒是方便了病人,可也有医生表达无奈:“我们也想一笔一划写病历啊,但门诊太忙了!”(4月9日《钱江晚报》) 医生在病历上写了哪些病情?开了哪些药方?患者要想看懂这些可不是件容易事,而难点就出在医生写的“狂草病历”上。不知从何时起,狂草成了医生的“统一”字体。对此,医生抱怨每天看诊的患者太多,精力有限难免字迹潦草。而且,现在大部分正规医院都已使用了电子处方和无纸化办公,诊疗、开药、取药等步骤都是在电脑上完成的,“手写处方仅是一种辅助手段”。但是,“狂草病历”确确实实给患者带来了不便。
首先,出于对自己病情的担忧,患者恐怕都想知道医生在病历上写了些啥,可面对如“天书”一般的病历,也只能医生说什么就是什么。其次,“自成一体”的狂草病历其他同行也未必能看得懂,这就给患者买药或找其他医生复查设置了障碍。
2010年原卫生部印发《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其中明确规定: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此外,该《规范》还要求,门(急)诊病历记录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等。病历本上的诊查记录对此后的诊疗有参考作用,如果医生写得太过潦草,不利于对病人病情的诊疗。
更重要的是,小小的病历还关乎医患关系。医生想当然地以为患者即便能看清每个字也搞不懂其中的意思,所以,大笔一挥,就在病历上写下潦草的字迹。但这样的做法其实已经将医患双方放在了不对等的位置上,患者的知情权得不到尊重,医患关系自然难以和谐。而上网查询一下就会发现,近年来因病历而引发的医患双方误解、争执不在少数,有的甚至还闹上了法庭。
如果病历写得太潦草,一旦发生医疗纠纷,也很难做鉴定,这样的案例并不鲜见。2012年12月,2岁的小伟(化名)因发热咳嗽伴憋喘,一天之内3次在父母陪同下到某儿童医院就诊,后因病情加重入院。2013年1月,小伟去世。小伟父母认为医院存在过错,索赔81万余元。审理中,小伟父母提交了病历手册,但因字迹潦草难以辨认,导致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鉴定受阻。后法官与医患双方花费大量时间、精力核对,仍有部分内容难以识别。最终,鉴定机构认为医院存在过错,该过错与小伟的死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医疗过错参与度为10%~80%。最终,法院判令医院承担45%的赔偿责任,判赔损失40余万元。而病历记录清晰,则有利于减少医疗纠纷。
宁波李惠利医院实行初诊病历质量检查评分制度,以字迹为病历质量评分标准对医生进行奖罚,这不仅是对医生工作态度的有效督促,更是缓解医患关系的积极努力,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医生不是书法家,狂草字体实在不适合出现在病历上。医生的辛苦,患者并非不理解,让病历上的字迹清晰可辨也不是多大的难事,在全社会为了改善医患关系绞尽脑汁的时候,医生也该在病历这样的小事上努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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