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百姓“救命钱”必须严厉问责

2015-05-30 09:52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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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委巡视组近期在2015年第一轮巡视中发现,陕西省民政部门在“陕西省救灾中心”建设中,存在改变“项目”建设用途、违规挪用 资金8967.64万元等问题,同时擅自在筹建“救灾中心项目”中修建“经济适用房项目”。

  作为省政府的组成部门,陕西省民政厅被巡视组发现如此多且严重的违纪行为,令人震惊。祸患常积于忽微,问题坐大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长期权力滥用乃至失控的结果。对此有必要启动严厉问责,彻查彻究。

  民政部门掌控的专用或专项资金,往往有着特定的指向与用途。无论是用于救灾还是救济,都是民众的“救命钱”。也源于此,国家在规范这部分款项的使用上有着明确的规定,不管什么理由都不得挪用或侵占,在处置上,轻则行政处分,严重的则涉挪用公款罪。无视“高压线”,擅自挪用百姓的“救命钱”,足见其弄权的肆无忌惮。

  对于那些明知“高压线”仍以身试法者,强化问责、惩前毖后无疑很有必要。更重要的,则是以信息公开为基底,建立无缝衔接的拨款凭证、资金兑付、救灾资金进出台账等机制,筑成集体评议、定期审查、随机抽查、资金使用备案等合成的缜密监管网络,确保保障资金专款专用、专户管理,避免被轻易挪用或滥用。

  5月29日《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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