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2亿元 4人被提起公诉

2015-06-18 14:0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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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9月,家住青岛的杨某、王某、李某、迟某等人经过预谋,成立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随即在互联网上开办P2P网贷平台用于个人融资,通过在该平台上发布各类高于银行借款利率的虚假借款标吸引网民投标,与投标人签订电子协议书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2亿元,2015年1月份,此四人被公安拘留,2月份被批捕,6月3日,此四人被城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检察官提醒市民,绝大多数以P2P名义进行融资的网站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勿轻信网站宣传的“保本高息返利”虚假承诺。

  线上线下“联动”,投资会员805人

  2013年9月,户籍、住址在青岛市城阳区的杨某、王某、李某三人经过前期预谋,在城阳区注册成立青岛融之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某,2014年3月6日其法定代理人变更为杨某,三人在互联网上开办“美美贷”P2P网贷平台用于个人融资。2014年年初,城阳人迟某加入该公司。

  在之后的时间里,四人明确分工,杨某通过在该平台上发布各类高于银行借款利率的虚假借款标吸引网民投标,与投标人签订电子协议书,承诺按期结算,以12%至21% 不等的年利率返本付息并给予奖励;李某负责公司财务、网贷平台日常运营及管理客服人员在互联网上通过QQ群、“网贷之家”网站等进行宣传。网民在该平台注册成为会员后,根据借款标信息,通过线上支付(第三方支付平台充值)、线下支付(银行卡转账)两种方式进行投标充值。杨某将吸收的存款交给王某和迟某,由该二人在线下发放高利贷。至2015年1月上旬案发时,仅一年多时间,该网站实际参与投资会员805人,吸收存款人民币122236981.8元(其中线上55691597.63 元,线下66545384.17元)会员提现85330422.72元,造成损失36906559.08元。案发后,杨某等四人被传唤到案,今年2月份四人被批捕,6月3日,此四人被城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勿轻信“保本高息返利”

  城阳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杨某、王某、迟某、李某未经国家金融主管部门批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承办该案的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杨致奎检察官提醒市民:目前,全国以P2P名义进行融资的网站有两千多家,除极少数几家为正规提供中介融资服务赚取手续费外,其他均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即线上融资,线下放高利贷,是犯罪行为。手头有资金结余又有投资意向的广大市民,勿轻信网站宣传的“保本高息返利”虚假承诺,天上不会掉馅饼,明白人一眼就能看穿的陷阱,一旦陷进去必定粉身碎骨。在网络虚拟空间,你永远无法弄清幕后那双狰狞面孔到底在想什么,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你兜里的钱财。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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