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公司欠贷不还 49套担保房一个月变现

2015-07-06 08:1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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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7月5日讯(见习记者 魏超然) 近日,李沧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的规定,依法对一起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作出终审裁定,拍卖、变卖了被申请人的担保财产,前后历时仅一个月,该案为本市首例申请以特别程序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2014年4月2日,青岛某银行支行与青岛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该建筑工程公司向申请人借款人民币1500万元,被申请人李某某、唐某以其名下49套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后该建筑工程公司逾期不偿还贷款,申请人遂向李沧法院提出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要求拍卖、变卖被申请人提供抵押担保的房产,并就所得价款在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依据法律规定,想要得到担保财产,既可以通过普通诉讼程序作出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通过特别程序作出裁定后申请强制执行。李沧法院李霞庭长向记者介绍,若案子走普通诉讼程序,需要同时起诉债权人和代理人,审理完结一般需要六个月。特别程序审限短,由法官独任审理,无需合议,而且实行一审终审制,一般一个月内就能审结,最快仅需几天。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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