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女儿举报父亲"事件要一案双查

2015-07-23 08:4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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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张贵峰

  7月21日上午,有网帖举报怀化市委巡视组副组长滕树旗包养情妇,发帖人自称是滕的女儿,控诉父亲“长期在外吃喝嫖赌、包养情妇、虐待自己”。怀化市纪委回应称,“如果情况属实,会严肃处理”,当日获悉举报后,纪委立即召开市纪委常委会,决定先停止滕树旗中共怀化市委巡视联络办副主任职务。(7月22日《京华时报》)

  如果举报内容属实,滕树旗堪称是又一个劣迹斑斑的“五毒俱全”贪官。如依据举报网贴,滕树旗不仅 存在大量的 贪污贿赂问题——“利用职务之便,承包工程进行贪污,而且存在严重的滥用职权问题——“曾充当黑社会和贪官的‘保护伞’,为全国通缉犯‘石锡磊’潜逃开具证明,并帮助原麻阳县副县长田连斌‘解决’贪污受贿问题”;不仅存在严重的道德败坏、生活腐败问题,而且涉嫌十分恶劣的家庭暴力问题。

  然而,除了“女儿实名举报”以及被举报恶劣的“五毒”特征之外,这样一起网络举报事件另一个更值得关注的“看点”,实际上还在于,滕树旗身为“中共怀化市委巡视联络办副主任”、“巡视组副组长”的特殊职业身份。众所周知,“巡视”工作的基本职责和使命,原本就是监督他人的廉洁廉政问题的。这种背景下,人们显然有理由进一步追问,一个本身就劣迹斑斑的“五毒”贪官,如何能胜任“巡视”?当地相关部门对于滕树旗的种种“五毒”劣行,何以长期疏于监督?

  因此,对于这起网络举报贪官事件,不应只盯着“被女儿举报”的特殊伦理身份,更应紧盯被举报者身为“巡视干部”的特殊职业身份。相应地,对于这起举报的追查,也不应仅限于“对帖文反映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还要进一步坚持“一案双查”,而一旦“举报属实”,不应只追究、严肃处理被举报的违纪违法问题,还应同样追究、严肃处理相关部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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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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