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价职能说”是无知还是赤裸

2015-08-10 09:0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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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马涤明

  8月7日上午,郑州市召开水价调整听证会,在会议结束前,有多名在场记者称被阻拦入场,并公布了会场门口由数名保安把守的照片,且质疑19名代表都同意水价上调的结果。对于记者的种种疑问,郑州物价局一名副局长称,涨价是政府的工作职能。(8月9日《华商报》)

  如果说,听证会现场戒备森严的情形已经暴露了“听证”的虚伪,物价局官员的“涨价职能说”,则是不打自招的大实话——政府就是负责涨价的。但是在现代社会,特别是市场经济时代,政府不可能有“涨价”职能。

  价格方面的政府职能是,依据价格法律法规,监督市场价格,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所谓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指经营者的涨价与降价都要合法;属于市场调节的产品价格,原则上政府不能干预,但对于价格联盟、串通涨价之类的行为,政府依法查处。而对于公益垄断性产品,以及其他垄断行业,则依据经营成本等情况,在听取民意的基础上,由政府制定价格。但政府的定价职能决不是“涨价职能”,而是合理地涨价与降价。现在,物价局官员明明白白告诉我们“涨价是政府职能”,这是对“逢听必涨”的一次官方印证。

  物价上涨年代,经营成本也在随之变化,成本不能承受情况下,公益产品以涨价应对成本提高是合理的,因而公众应理性看待涨价。然而,成本究竟能否承受,毕竟不能空口无凭,应当公开企业成本信息,明明白白涨价;且应尊重程序正义,听证不能走过场。公益垄断企业成本有关消费者权益,且因其不参与市场竞争而无商业秘密可言,因而有义务公开。价格听证问题上官民总是争论不休,今天又上演了保安、警察“护卫听证”的一幕,暴露的都是官方行事的不坦荡。“涨价是政府职能”之说,则更是贻笑大方,不知道官员有没有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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