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会"举报县长要一码归一码

2015-09-15 09:1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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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马涤明

  尽管这起举报事件比较复杂,但处理上应一码归一码。不能因为官员被举报、存在受贿嫌疑,就认为商人是受害者、政府整治码头的行为有问题;也不能因为举报人是“黑社会”,可能有意报复政府官员,就认为举报内容一定是虚假的。

   9月12日,一篇题为《亿万富翁实名举报沅陵县长,龚琪千万索贿受贿的事实》的网帖开始在网上热传。举报不到24小时,湖南沅陵县委网宣办官微“沅陵发布”回应:龚琪同志回应从未收礼;网帖所谓的“举报”缺乏依据,是故意报复政府主要负责人行为。同日,龚琪告诉媒体,举报人向杰是当地的“黑社会”,已对其启动抓捕程序。(9月14日澎湃新闻)

  官方称,政府对砂石码头进行整治,触动了商人利益,因而以诬陷政府领导的作报复。举报人则说,县长龚琪向自己索贿,他已给龚送了两次烟酒、价值3万元的邮册,还有现金一万元。还通过龚的朋友汪某打款25万元,并承诺,政府赔付后,再拿出赔付款的50%来打点龚。

  尽管这一事件比较复杂,但处理上应一码归一码。整治码头、打黑以及对举报官员涉腐问题的调查,应分开来说。不能因为官员被举报、存在受贿嫌疑,就认为商人是受害者、政府整治码头的行为有问题;也不能因为举报人是“黑社会”,可能有意报复政府官员,就认为举报内容一定是虚假的。整治码头如果是依法的,应进行到底;若确有证据证实商人涉黑,必须依法打击;而官方既接到举报,也应按程序调查或上报,还应该按规定将调查结果向举报人反馈,并向社会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问题之所以复杂,是因为官方将两个各自独立的问题扯在了一起。即便商人真的是“黑社会”,他也有举报的权利,如果举报被认定属实,他还可能因此立功而减轻法律处罚。最容易引发公众质疑的,是沅陵县打黑的时间点,恰好在商人举报县长之际:若不举报县长,政府还会不会打黑呢?官员有没有以“打黑”压制举报人,转移视线的意思?龚县长表示,举报人是盘踞当地多年的“黑社会”。那怎么不早点打黑,直到举报了县长才放风抓人,以至于让他跑掉?

  从举报人给媒体的“证据”上看,确实无法证明烟酒送给了谁,也看不出来打卡的钱款是送给县长的。但事实究竟如何,需要一个调查的过程。网帖见光不到24小时,网宣办就站出来澄清,指责举报人报复,首先是站角不够中立,也就难有客观公正可言。公众自然要质疑,是不是官方又在为官员背书?对于这起举报事件,还是建议上级部门尽快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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