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式结婚”折射农村产权制度缺陷

2015-11-08 09:4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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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汪昌莲

  前不久,天津蓟县五百户镇某村的马某来到派出所的户籍室办理夫妻投靠户口,可当他们把证明资料拿出来时,民警发现了异样,察看档案后发现,申报人马某和她的丈夫是亲姐弟。原来,该地涉及拆迁,可按照人口给予补偿。(11月7日《南方都市报》)

  “拆迁式结婚”现象之所以能够屡屡得逞,源于相关监管严重缺位,也折射出农村产权制度缺陷。我国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存在产权主体模糊、产权界定不明晰、关系不清、权责混乱、管理机制乏力、承包经营权的权能残缺等诸多问题,导致征用土地定价不合理、农民的生活安置考虑不够、补偿不充分等问题。由于农民在集体收益中的权益不清晰,倒逼他们通过假结婚或假离婚获得利益最大化。

  “拆迁式结婚”根在政策和监管存在漏洞。对此,地方政府应该反思,在政策制定上,应更加科学、细致。改变目前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缺陷,需要进行制度改革和创新,通过农村土地确权,明确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责权利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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