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1月14日消息 2015年12月中旬,李沧法院收到一起涉案标的额近160万的房屋租赁纠纷案件,办案法官接手案件后立即分析案情,依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并对被告人明理释法,12月下旬,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原告撤诉。
原告范某(化名)诉称,2013年10月,被告青岛某珠宝公司与原告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协议书》,租赁原告位于某商圈繁华地带的商铺一处,租期从2014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共10年。从2015年12月1日起,被告先后给出两份《情况说明》,表示2016年元旦后不再租赁该商铺,提前终止合同。根据《房屋租赁协议书》的内容,因被告提前终止合同,被告要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保证金及一年房租补偿共计近160万元。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意识到本案标的额有近160万元之多,临近年底,要尽可能在年前结案。
为将原告损失降到最低,据原告提供的财产保全申请和财产保全担保,办案法官依法第一时间查封被告的银行账户和被告租赁场地内的黄金柜台等价值100余万元的财物。查封现场,看到自己的黄金柜台被查封,被告急红了眼,大吵大闹,情绪一时失控。后办案法官对被告耐心地释法讲解,被告意识到不论自己再怎样绞尽脑汁,始终逃避不了来自法律的裁判,最后积极与原告进行协商,并于查封第二日与就原告达成和解,及时同原告进行财产交接,这起百万房屋租赁纠纷案件最终以原告撤诉的方式结案。
文 宫昌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