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房康居小区外广场成停车场 物业:产权归业主

2016-07-31 10:5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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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广场边缘成了停车场。



  文/图 半岛记者 刘玉凡 实习生 王胜光 报道

  半岛都市报7月30日讯 近日,随着岛城气温攀升,内蒙古路和长春路路口的一处小广场成了市民休闲纳凉的好去处,可最近不少居民却发现,小广场被划上了十余个停车位,这让不少居民难以接受。记者从青房康居小区物业获悉,小广场的产权归小区业主所有,规划停车位是为了解决小区业主停车难的问题,内蒙古路社区居委会的相关负责人也证实了物业的说法。

  “好好的小广场,怎么成了停车场呢?”近日,市民颜先生致电本报热线96663反映了此事。据颜先生介绍,他所说的小广场是一块“三角地”,位于一家饭店门口,后来饭店经营不善关门,小广场前基本就空了下来。“这附近人口很密集,好不容易有这么一块空地,老人小孩都愿意在这里纳凉,可不知道为什么最近车多了起来。”颜先生说道。

  小广场被改造成停车场后,颜先生担心车来车往,很多孩子来回穿梭,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我不是这个小区的,听说是青房康居小区物业划的停车位,每个月150块钱。”颜先生说道。为了求证此事,26日下午,记者来到这块小广场,发现小广场位于内蒙古路和长春路的夹角处,上面不仅有一处球型装饰物,还停放了好几辆车,同时入口处还加装了地锁。

  为了了解具体情况,记者随后联系了青房康居小区物业的宋经理,他表示小广场上的停车位确实是物业刚刚划上的,“说起来你可能不信,这块地虽然在小区外,但产权属于小区业主所有,并不是公共区域。”宋经理表示,由于小区业主停车位紧张,物业才施划了停车位,收取的费用都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宋经理还表示,因为产权信息很清晰,设置停车位首先考虑了青房康居小区业主的需求。

  26日下午,记者随后联系了内蒙古路社区居委会的魏主任,她证实了宋经理的说法。据其介绍,从6月份开始,居委会就接到市民的投诉,后来经过居委会向街道办城管科的求证,此处小广场的产权确实归青房康居小区业主共有,魏主任表示,考虑到其他小区业主还有需求,这些停车位只是设在小广场边缘,所以不会影响到其他小区业主休闲纳凉。

  27日,记者就此事联系大港街道办事处城管科的孙主任,他表示此处小广场位于“红线”以内,当初由开发商建设,目前产权归该小区全体业主所有。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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