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平台假打折就该真重罚

2016-08-02 14:0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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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王传涛

  日前,北京市发改委开出多份罚单,其中有两份是针对电商的。当当网因存在各种假促销的价格违法行为,被罚15万元;“聚美优品”则因未标明原价含义,以及未让消费者享受到应有的优惠,被罚款2万元。(8月1日《北京青年报》) 

  众所周知,每年一些重要的、关键的网购消费节日之前,总有一些电商平台借机先提价再打折,或是发布虚假的促销消息。看到电商平台假打折、假促销被处罚的消息之后,许多网友感觉到了秩序的回归。 

  电商平台与网购产业,在近几年取得了飞速发展。而电商快速扩张的产业规模,给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监督执法层面的工作力度,也构成了很大的挑战。尤其是在各地政府都在大力推动“互联网+”与电商业务发展的大背景下,加强监管也可能会被质疑为设置门槛和阻力。

  但是,无论哪行哪业,其发展从来都不应该以侵害消费者权益为代价。站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秩序的立场上去做工作,电商平台销售中的一些乱象就必须要得到规范或规避。具体说到假打折、假促销等行为,国家发展委和反垄断局去年“双11”前,实际上已经给各电商平台打了预防针,公开发布《关于规范网络零售价格行为的提醒书》,督促、引导企业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提醒书要求,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禁止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使用“仅限今日”“今日特惠”“明天涨价”等不实语言。

  政府部门的提醒书,加之现在的处罚,就像是“先礼后兵”。如果电商平台明知故犯,知法犯法,在得到提醒之后,仍然不进行规范管理,则就是明显的罔顾国法,侵害消费者权益。北京市发改委对当当网和聚美优品进行处罚,合理合法,有理有据。

  规范电商管理与促进电商发展,从来都不是矛盾的,而是促进关系。各地发改部门、物价部门、工商部门要严格按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对辖区内注册的电商平台进行规范,加强管理。更要清楚,当下许多互联网巨头,在重要节日之前进行虚假宣传、虚假促销的现象还有许多,尤其是一些电商平台中的自营商铺,这种现象还非常严重,对此,相关部门仍然需要加大管理和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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