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贵峰
有权必有责,失职要问责。对于河南商丘发生的“用水泥浇灌树根抑制空气浮尘”事件,不能仅仅止于轻描淡写甚至具有浓厚“自我表扬”意味的“连夜整改”,还必须进一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拍脑袋决策”的责任。 8月8日上午,有微博爆料称,河南省商丘市街道两边的树根被用厚厚的水泥浇灌,看不到一点泥土,目的是抑制空气浮尘,引起众网友纷纷吐槽。当晚商丘市委宣传部官微发布消息称,该事件“引起商丘市梁园区的高度重现,当天下午就组织人员切割水泥,为树揭盖松绑,并连夜奋战彻底整改。”(8月9日《法制晚报》)
用水泥浇灌树根、彻底封死树根下的泥土,这种明显违反常识的“抑制浮尘”方式,“奇葩”得令人瞠目结舌。——在如此严密的水泥浇灌封堵下,雨水难以下渗,树木还能健康生长吗?而如果树木无法健康存活,又谈何“抑制空气浮尘”?殊不知,要想有效抑制减少空气浮尘,树木正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载体。如研究显示,1亩100棵树的森林,一年可吸附22~60吨灰尘。
时下,全国许多城市在倡导推进以雨水“自然存积、自然渗透、自然净化”为核心理念的“海绵城市建设”,避免城市路面过度硬化,增进城市基础设施的“水弹性”。商丘“用水泥浇灌树根”显然与“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背道而驰,一个严重缺乏“水弹性”的城市,又如何能“抑制空气浮尘”?
因此,上述以“抑制空气浮尘”名义进行的“用水泥浇灌树根”,不仅是一种“不求实效”的形式主义,也是一种“脱离实际”的官僚主义。事实上,类似上述这种兼具形式和官僚主义作风的“拍脑袋决策”,在河南商丘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如同样以“治理雾霾”为名,不久前商丘还曾“将市区和县城大多数中小饭店,全部强制关闭”,导致“市民到郊区买馒头”……
有权必有责,失职要问责。依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这种背景下,对于上述河南商丘发生的“用水泥浇灌树根抑制空气浮尘”事件,不能仅仅止于轻描淡写甚至具有浓厚“自我表扬”意味的“连夜整改”,还必须进一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拍脑袋决策”责任。
无论是“抑制空气浮尘”,还是“治理雾霾”,本身当然都没有什么问题,但是要想真正实现这些治理目标,相关的政府治理行动,必须建立在真正求真务实的科学决策基础上,而不能简单根据“拍脑袋决策”行事,否则,不仅不可能“抑制空气浮尘”、“治理雾霾”,还会污染损害“清正廉明”的政府行政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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