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乳交易不能止于"禁售"

2016-08-28 14:0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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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张贵峰

  金水银水不如妈妈的奶水”。如今,母乳喂养的观念深入人心,不少家长在网上为孩子寻求母乳,催生了母乳交易。不过,相关专家表示,给宝宝饮用他人母乳存在安全隐患。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母乳不能作为商品销售。(8月27日西安新闻网)

  网上盛行的各种母乳交易,确实蕴含许多显而易见的风险隐患。首先,这些交易中的“母乳”,是否货真价实,很难准确认定。即便是真实的母乳,其中的健康风险、安全质量,也难以让人放心。比如,这些母乳是否含有严重损害婴儿健康的病菌病毒,在运输过程中是否会变质,?众所周知,母乳是一些重要传染病的主要传播媒介和途径。

  尽管其中的风险隐患十分明显,但长期以来,现实生活中的“母乳交易”现象,却又一直普遍存在。除了确实存在一定的客观需求,以及一些人非理性的母乳消费理念之外,更根本的原因恐怕还在于:在母乳管理方面,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存在许多明显的制度空白。比如,针对“母乳交易”,除了2000年卫生部出具的一个法律位阶、效力均十分有限的简单行政批复——“人体母乳不是一般的食品资源,不能作为商品进行生产经营”——之外,我国目前并没有实质性的法规和明确的监管部门对人乳交易进行管理和控制。

  另一方面,对于那些正当合理的母乳需求,如因各种不得已原因确实需要他人提供母乳喂养的婴儿,像早产婴儿,如何确保他们获得健康安全的母乳供应,目前我国同样也十分缺乏相关的制度安排。尽管母乳对早产儿、病患婴儿来讲,不仅仅是一种食物,更是一种治疗的药物,但是,目前我国对母乳库没有任何相关的操作标准和法律法规,内地两家母乳库的成立并无太多的政府背景,背后主要得益于民间力量的支持。而在世界上“母乳库已有近百年历史”,大多都有政府资助推动。

  这种背景下,面对网上屡见不鲜的“母乳交易”,仅仅指出其风险隐患和不合法性、简单强调“禁售”,显然远远不够。我们在母乳管理方面的制度空白必须尽快填补,一方面,针对存在明显健康安全风险的“母乳交易”,要尽快制定相关监管制度,如监管的标准、依据、主体等,另一方面,也要尽快健全完善有关“母乳库”建设的制度安排,确保那些正当合理的母乳需求能通过“母乳库”获得充分而安全的满足。唯有如此,合理的母乳需求才能得到充分满足,不安全的“母乳交易”需求也能在源头上被有效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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