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紧急查看权"要有配套措施

2016-09-08 14:0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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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王军荣

  近年来,城市公共安全视频系统日趋完善,遍布大街小巷的摄像头能有效震慑犯罪,并为破案提供帮助。当个人人身、财产等权利遭受侵害时,可否查看视频获取信息?广州市关于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规定的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给出了肯定的回答。(9月7日《人民日报》)

  修订草案第十七条规定,个人因人身、财产等权利遭受侵害,情况紧急的,可以先行查看系统相关信息,但不得复制和调取。这一增补主要是为遭遇突发状况(如小孩、老人走失,重要财物丢失等)的个人提供线索而设计。保证公民的公共视频紧急查看权,这是法治的进步,也是公民权益的增量。

  紧急查看权,顾名思义只为“紧急情况”服务,而不紧急的事则是无权查看的。因此,对于“紧急查看权”的落实需要有详细的操作制度,既要有足够的正义程序,又要有相应的监管和惩罚措施。在笔者看来,要落实“紧急查看权”,需要做好几方面工作:其一,对于“紧急情况”必须要详细规定,哪些情况可以“紧急查看”,哪些情况是不能查看的;其二,查看的程序要明确,同时,申请查看和批复查看要有“积极应答”,不能有任何的推诿;其三,要有措施防止某些人滥用该权利;其四,要有相应的惩罚措施,惩罚要与法律挂钩。任何人违反相关规定均要受到惩罚。

  增设紧急查看权是值得点赞的事,但如何落实则需要更为详细的规定,并且要有更为严密的管理。在此基础之上,各地也应该仿效,从而让“紧急查看权”更好地为公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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