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半岛网接到群众爆料,高密市城建物业将菲达明都小区内的公共区域变更为停车位对外出租,费用大约每年600元,而小区内大部分业主对此事并不知情。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声称曾召开过业主大会,并在小区张贴过公示。面对业主与物业双方的说辞,小区公共区域变为收费停车位,是否侵犯了小区业主们的权利呢?半岛网记者针对此事作了进一步了解。
未经业主同意公共区域变收费停车位? 10月6日上午,市民王先生通过本网热线0536-2666759告诉本网记者,“我是高密菲达明都小区的业主,前段时间,我们小区的公共区域划上了停车位,出租给没有车库的业主,公共区域是业主们共有的,这样划上停车位,是不是要经过我们业主的同意呢?”
随后,记者向小区内多位业主了解情况。业主刘女士告诉记者:“这停车位大概是7月份开始划的,之前我们看到小区里有公示,说是要将公共区域化为停车位对外出租,普通小轿车好像一年600元。”
城建物业:曾召开业主大会,张贴过3次公示 针对市民的投诉,10月8日下午2时,记者联系到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曾经召开过业主大会讨论此事,从去年11月份到现在,我们张贴过3次公示,公示贴在小区公告栏和住户的单元门上。”
据工作人员介绍,公示张贴期间,并无业主向他们反映不同意此事。
近半小区业主对业主委员并不知情 据了解,菲达明都业主委员会共有5名成员,记者问及业主大会的召集时间,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并不知晓,当记者试图联系到5位业主委员会成员时,城建物业工作人员也以保护业主隐私为由拒绝。
业主赵先生告诉记者:“我看过公示,这公示根本不是征求我们业主的意见,只是在通知我们要将部分区域划成停车位了,有需要租车位的可以去交钱了,什么时候召开的业主大会我们都不知道。”
通过对该小区业主的随机采访了解到,十位小区业主有四位业主对张贴公示的情况表示不知情。刘女士经常带着孩子在小区内玩耍,但不知还曾召开过业主大会,包括刘女士的邻居,也对此并不知晓。
相关部门已介入 业主应维护自己的权利 10月8日下午,记者联系到菲达明都所在的密水街道,小区办的工作人员表示:“此事,我们工作人员正在与小区开发商和物业交涉,一旦情况属实,我们将尽快解决。“
随后,记者联系到高密市知名律师冯子伦,冯律师告诉记者:“无论是小区开发商还是物业都没有权利将公共区域变为停车位进行租赁,公共区域是全体业主共有的,必须在满足所有业主的需求下才可进行出租收费。很显然,菲达明都小区的公共停车位处于饱和状态,物业将停车位出租,侵害了其他业主的权益。业主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关于此事进展,本网记者将持续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