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10月1日起,青岛市启动实施第三批特药特材保障工作,特药特材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新增治疗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晚期结直肠癌等9个品种特药特材,目前我市共计35种高值药品耗材纳入大病救助保障范围。
大病医疗救助制度是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基础上,专门针对参保职工和参保居民,因患重大疾病、罕见病等个人负担巨额医疗费而实施的一项救助制度,对纳入特药特材的品种救助70%,不设定最高支付限额,实现了对重大疾病、罕见病患者的科学、有效、精准保障,减少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因病弃医情况的发生。
新增的9种特药特材包括治疗慢性髓细胞白血病的达沙替尼片(依尼舒)、治疗多发性骨髓瘤的来那度胺胶囊(瑞复美)、治疗高磷血症的碳酸司维拉姆片(诺维乐)、治疗晚期结直肠癌的贝伐珠单抗注射液(安维汀)、治疗晚期乳腺癌的氟维司群注射液(芙仕得)、治疗晚期胃腺癌的甲磺酸阿帕替尼片(艾坦)、治疗EGFR基因检测阳性鼻咽癌的尼妥珠单抗注射液(泰欣生)、治疗严重骨质疏松的特立帕肽注射液(复泰奥)及治疗帕金森氏症的脑深部电刺激系统(北京品驰)等。
特药特材保障政策实行责任医师负责制,经过医院推荐、部门审核等环节,共遴选确定第三批特药特材责任医师141人,执业于全市18家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
[编辑: 黄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