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 李春燕 通讯员 孙凯 于辉 报道
本报讯 食品安全责任险于2016年5月份正式出台,作为一个新险种目前正在全市食品生产企业中推行。记者近日获悉,市食药监管局自推行食品安全责任险以来,已有66家在产食品生产企业完成投保,实现了对含乳饮料、酒、肉制品等企业全覆盖。下一步,还将在食品流通、餐饮环节继续推广。
“听说食品安全责任险正式出台了,赶紧过来办理相关手续。有了这个险,不光我们企业承担风险变小,顾客切身利益也有了保障,对我们产品的质量更有信心了。”近日,在一家正规保险公司门外,刚刚办理完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企业负责人李女士告诉记者。据了解,食品安全责任险是针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中推行的新险种,在2016年5月份正式出台,目前已在全市食品生产企业推广。
“目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主要侧重在对企业方的事前监管和事后应急处置方面,而在食品安全事故中,作为最终受害人的消费者往往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得不到应有的赔偿,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推出很好地弥补了这一问题,在我们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上,为市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市食药监管局食品科负责人孙康介绍,食品安全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对因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存在缺陷,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时依法应付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保险。一旦企业由于疏忽或过失造成食品安全危害,经查实后,投保企业可通过合法渠道向保险工作申请相应金额赔付,既能保证消费者能够得到应有赔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也减轻了企业的经济负担。
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并非代表其拿到了“挡箭牌”就不受任何约束。对涉嫌违法违规生产的企业,食药监管部门会依法进行责令整改、罚款、移送公安机关等相应的处罚。同时,为避免企业出现倚仗食品安全责任险产生麻痹大意的心理,保险费率计算采取续保浮动系数机制。如果投保企业上年未出险,费率在上年保险的基础上下浮10%;如果投保企业上年出险,费率在基准保费基础上浮10%。最高浮动幅度不超过30%。
自推行食品安全责任险以来,市食药监管局督促全市118家在产食品生产企业投保,目前已有103家企业与各保险公司达成投保意向,其中66家完成投保,共交纳保费62万余元,保额高达24420万元,实现了对含乳饮料、酒、肉制品等企业全覆盖。下一步,市食药监管局将食品安全责任险在食品流通、餐饮环节的进行推广,让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安全责任险成为市民舌尖安全的“守护神”。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