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学进
河北武安市有位爱心妈妈叫李利娟,21年来,她陆续收养了104名遗孤,创建了福利院。在武安之外,人们赞誉她大爱无边,然而在武安,相当一部分人称她为“痞子”,视她的福利院为“禁区”,并流传着很多故事,这些故事在当地淹没了她的好名声。(2月28日《新京报》) 论名气,李利娟与河南兰考的袁厉害有得一比,且都毁誉参半。其中两人最为人诟病的是会“闹腾”、会来钱、敢叫板、非常强悍。但是,在某些人不屑地称其为“痞子妈妈”的时候,请想一想,她为什么使出这些“痞子”手段?是为自己争利吗?不是的,她是在为孩子的户口、上学、婚姻等切身利益维权。尽管方法不可取,但大多初衷是良善的。
按常情常理判断,李利娟本来就是富婆,再加上2000多万的拆迁补偿,完全可以过上优哉游哉的日子。她却耗巨资收养一百多名弃儿,很多身有残疾,几年下来,她已经欠下了二百多万元的债务。她这是何苦来着?无论如何都是大爱,完全当得起爱心妈妈的美誉,结果反落了一个“痞子”的坏名声。
在为其抱屈的同时,笔者想问一声:当地相关部门是怎么看待李利娟善举的?同时也请那些骂她为“痞子”的乡亲和网友思考一个问题,到底该承担收养孤儿、弃儿的责任?现行《收养法》是1991年通过的,1998年11月进行了部分修改,至今已施行了太久。这些年来,我国的经济社会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这部法律却一直没有修改,诸多内容已与现实脱节,应当尽快修改完善,以顺应儿童利益最大化的趋势。而且,相关部门也应做好相关兜底工作,否则,单凭公民的爱心是无法筑起保护弃婴的权利保障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再宽容一些,不要以最高标准苛求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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