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没门!青岛今起开展专项治理

2017-06-01 07:42   来源: 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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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全媒体记者 于红靓 报道

  记者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近年来,岛城采取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民政部门婚姻信息和房产部门信息实现联网、使用提取业务拍照系统,加强提取材料审核等有力措施,规范了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有效遏制了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现象,但是利用虚假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的问题仍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正常秩序,2017年6月1日起,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开展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专项治理活动。

  核查各类骗提套取行为

  专项治理活动期间,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通过加大提取业务专项审计力度、查询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信息、改进提取业务审核手段等方式,全面核查各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对于使用虚假材料提取公积金的职工,采取向单位通报不良信息、纳入有关信用系统、限制使用公积金和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等措施进行严厉惩处。同时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坚决杜绝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现象,保护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拒不退回套取资金将被追责

  在此,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敦促有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职工,尽快办理资金退回手续。在6月30日前如数退回资金的将不予追究,逾期未能主动办理退回手续的,将按照《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及岛城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将职工有关信息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标注不良信息记录,记入住房公积金诚信档案。符合规定条件的,5年内不予受理职工作为申请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

  二、将职工不良信息通报其工作单位。职工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人员的,同时报送其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

  三、对于拒不退回骗提套取资金的职工信息,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纳入有关信用系统。对于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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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余职工享“省时”服务


  5月31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5月中旬起,正式使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业务。凡是从外地转入岛城并已开户缴存的职工,转出地已接入接续平台的,只需提供有关材料,即可在岛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异地公积金转入业务;对于转出岛城的职工,市管理中心可通过该平台,配合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办理异地转移业务。

  该平台的建立省去了职工在转入和转出地之间的往返奔波,简化了接续手续,缩短了办理时间,接入两周以来,已通过平台为60余名职工办理了异地转移业务,为缴存职工提供更多便利。

  [编辑: 杜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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