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李倩倩 通讯员 刘维印 胡永绪
15日下午,城阳交警大队棘洪滩中队民警来到青岛城阳第七中学,给刚满12岁允许骑自行车的七年级50余名新生们上了一堂以“珍爱生命,文明骑行”为主题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民警针对学生的日常交通实际,为学生们认真分析了目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结合近期发生的涉及学生的活生生的事故案例,列举了平时在走路、骑车、乘车容易出现的交通事故,提醒学生们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教育学生们要珍爱生命,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意识,摒弃交通陋习,养成文明骑行的良好习惯。同时,民警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法律知识和事故案例讲述无证无牌二三轮摩托车的危害,引导教育学生要拒绝骑乘此类车辆,民警还示范了手势指挥,如何骑自行车安全过路口等,并进行了实操演练。
民警提醒刚满12岁中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骑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编辑: 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