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贵峰
日前,陕西西安的程先生查询发现,他的驾驶证竟被扣了57分,扣分地点在苏州市,而他根本没去过苏州。程先生表示,去年11月自己的驾驶证曾经丢失过一次,随后进行了补办。他怀疑有人冒用他丢失的驾驶证处理交通违法。为此,程先生专门赶到苏州处理此事,随后,其驾驶证状态恢复为记3分。(10月29日《华商报》) 报道中折射的“丢失的驾驶证还能使用”问题,显然值得关注。依据公安部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但事实上,似乎并没有真正做到“挂失(补办)即失效”——程先生一度为此“背锅”。
交警部门表示,“对于丢失的驾驶证还能使用的问题,目前正在完善中”。希望相关部门能充分及时地共享信息、互联互通,并认真履行相关把关责任,从源头上堵住窟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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