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网上流传一句顺口溜:“全款买房的往里走,按揭的不要堵门口,公积金贷款的请把共享单车挪一挪。”记者在多地的热门楼盘调查发现,一些开发商只接受全款买房,拒绝公积金贷款甚至商贷。这种现象受到关注,多地近期出台相关政策保护购房者权益。
公积金贷款购房
8家楼盘6家拒绝
记者近日在广东、福建等地调查发现,一些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
在福州,记者走访了融侨方圆等8家楼盘,有6家拒绝公积金贷款。如即将开售的、每平方米售价3万元的阳光城·檀府,销售人员明确表示只卖给全额付款客户,公积金贷款甚至商贷按揭客户都“机会不大”。
福州的刘先生向记者坦承,本打算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最终被迫“东借西凑”凑了五成首付、且找了内部关系才商业贷款买到“阳光城·丽景湾”。“没有内部关系根本无法认筹,想公积金贷款更是奢望。”一位陈姓置业顾问确认了刘先生的说法:“只接受商业贷款,首付至少要五成,选房后三天内必须交齐。”
在广州、深圳等热点城市,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或要求全款购房也屡见不鲜。记者走访广州的明星板块——广纸区域发现,区域内的楼盘基本拒绝公积金贷款。
深圳的一些高端楼盘更开始走“封闭式”路线,客户看房必须提前预约,即必须登记、复印身份证,在指定的银行卡内存足钱款,等楼盘发出参观邀请才能实地看盘。“我们项目不仅拒绝公积金贷款,还必须一次性付款。现在客户这么多,要好好筛选。”临近深圳的惠州江北西区某楼盘,在针对全部意向客户做了调查之后,直接选取了200个全款支付的客户入场交易。
公积金按揭贷款
为何遭“嫌弃”?
记者采访发现,开发商之所以拒绝按揭贷款,主要原因有二:
首先,公积金贷款资金回笼慢。“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较为复杂,放款周期比较长。”多位楼盘营销负责人透露,对于开发商来说,回款率是其考核的刚性指标。急需回笼周转资金的开发商认为公积金贷款流程繁琐、回款太慢,更愿意购房者付全款或使用商业贷款,以尽快回笼资金。
记者采访各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发现,一般放款时间在1.5至3个月。但季末、年底受额度所限,或者各地审批的原因,则放款速度更慢一些。
其次,新房销售量少,开发商为资金快速回笼,首先选择支付全款的客户。
中原地产研究数据显示,10月份,上海仅有1个新项目入市,创历史新低。“一线城市楼市全款买房的客户比例预计只有20%左右,但开发商在供不应求的情况下,肯定优先选择全款客户。”上海一家房企负责人表示。上海市住建部门负责人认为,对于有条件获取公积金贷款的用户来说,各地公积金管理部门是支持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决定权被转到了开发商手上,尤其在房源不足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遏制“拒绝公积金”
应提高审批效率
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丁兴峰律师说,全款优先等于限制了购房人平等选房、购房的权利,拒绝公积金贷款则直接违反相关法规。“房子是特殊商品,属于民生保障范畴,地方政府宜通过适当的行政手段,保障所有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早在2014年10月,住建部联合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其中第七条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据悉,针对拒绝公积金贷款的情况,多地近期已经出台相关政策,纠正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阻挠和拒绝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行为。
武汉市房管局9月23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销售行为的通知》,开发商不得区别对待全款和贷款购房,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违反规定的开发商,将面临暂停项目网上签约和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资金拨付等严厉处罚。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下发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阻挠或者拒绝购房人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暂停其新项目的建设开发审批手续。此外,长沙查处11家拒绝公积金贷款的楼盘;成都近日规定,已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对于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购房人,不得拒绝其购房,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限制条件或附加条件。
宜居智库研究总监严跃进建议,各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应进一步提高公积金贷款的审批效率,尤其要尽快满足首次购房、首次使用公积金群体的贷款需求,引导开发商平等对待购房者,保障住房公积金真正惠及刚需群体。 据新华社
■链接 房地产投资销售 增速双双回落
国家统计局11月14日发布的数据显示,1至10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90544亿元,同比名义增长7.8%,增速比1至9月份回落0.3个百分点。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8.2%,增速比1至9月份回落2.1个百分点。10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60258万平方米,比9月末减少882万平方米。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刘爱华说,房地产去库存取得较好成效,最近很多城市加大了对共有产权住房、租赁住房的试点,房地产市场供给的改善和投机性需求的抑制,将推动房地产市场保持健康发展。 据新华社
用住房公积金租房 深圳上调提取额度
11月14日起,深圳上调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无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月可提取的公积金由申请当月公积金应缴存额的50%上调为65%;职工提取公积金用于物业费、装修费等其他住房消费的,每月可提取额由申请当月公积金应缴存额的30%上调为40%。
深圳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圳直接取消租房提取公积金所需的租赁合同及票据,职工无需提交任何证明材料,通过公积金中心与市产权登记部门联网核查,只要确认职工家庭名下在深圳无房,就可以通过多个渠道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消费。 据新华社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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