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斯涵涵
1月9日,一女子为“等老公”用身体强行阻挠高铁关门开车引发热议。9日16时许,记者从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委宣传部获悉,该女乘客为合肥市永红路小学教导处副主任罗某。“由于她在高铁站的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已被停职。”(1月9日《新京报》) 从涉事女子罗某事后接受采访的内容来看,她坚称:“只要我老公10秒内能下来,就没事了。”显然,她丝毫不觉得自己有错,却不知道因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多重伤害。
高铁运行速度及停站时间都以分秒计算,检票口会在发车前3至5分钟关闭以保障安全。而罗某强行阻挡车门关闭,假如致使列车晚点发车,就会影响到其他列车的运行时间,更会损害其他按时上车乘客的合法权益。而且,罗某的身份是从教十余年的“小学教导处副主任”,这让人禁不住发问,身为教师,为何如此缺少法律意识、规则意识和公德意识?而身为母亲,撒泼拦车,何以面对孩子疑惑的眼神?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扰乱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非法拦截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行为,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也规定,禁止实施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扰乱铁路运输指挥调度机构以及车站、列车的正常秩序的行为,若有违反者,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然而,该女子大闹一通之后,一家三口都如愿上了车。若非视频热传,引发公众愤慨,罗某恐怕还在为自己的“壮举”自鸣得意。如今公安部门已展开调查,而罗某也被所在单位停职,她应当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应该说,“高铁扒门”事件越过了多重界限。近年来,此类奇葩举动屡见报端,比如,“两男子为等同伴强堵动车车门,致近200乘客改签”“八旬老太将硬币撒进发动机,致使飞机延误”等。孟子曰: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规则是社会有序运转、人与人和谐共处的基本元素。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守法尚德是现代公民的基本素养。任何人都不能无视他人权益和公共利益,更不能将自身利益凌驾于法律之上。执法部门应该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有效遏制“拦车等夫”之类荒唐闹剧。希望“高铁扒门”事件得到严肃公正处理,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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