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路举办“3.15”消费权益宣传 让居民消费得更明白

2018-03-14 14:33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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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3月14日消息  “讲座和宣传活动非常好,有些情况原来还掌握得不够,今后我们一定要明明白白的消费。”今天上午,市北区海伦路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将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现场搬到社区楼院,来到南昌路社区为居民进行面对面的宣传,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石昇进向居民进行贴近生活的宣传受到南昌路社区居民的欢迎。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石昇进为居民进行宣传



  “饭店不能限制顾客自带酒水,购买商品要索要小票,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可依法求偿,网购商品七日内可无理由退货......”,这些问题对居民来说在日常生活中常见。在活动现场,市场监督管理人员为自发参加活动的100余名居民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经营者的义务》《餐饮、住宿行业手法经营培训宣传手册》《消费者投诉调解服务指南》《消费者投诉时应注意的事项》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规定等宣传材料600余份,并结合近年来查获、调查的消费者权益案件以案说法,详细讲解了经营者义务、消费者投诉调解程序等,让现场的居民更好地理解消费者权益内容。“参加了这次讲座受益匪浅,以前到酒店吃饭,饭店不让我们自带酒水,原来这就是霸王条款,今后一定要依法维权,感谢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宣传。”南昌路社区周现美、秦慧珍等居民参加活动后深有感触地说。

  

派发宣传资料



  让商家依法经营,让居民放心消费。市北区海伦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刘凯表示,街道近年来坚持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不断加强对辖区经营单位、居民的宣传教育,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通讯员 郭显海 马玉闻    文 刘子琳

   [编辑: 王春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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