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质赠券改成电子券引纷争 使用APP消费需谨慎

2018-04-26 10:51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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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6日,青岛市南区市场监管局湛山所为市民李先生解决了因为使用手机APP消费赠券同酒店发生的纠纷,一场本不该出现的冲突总算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市民李先生在岛城某酒店销售人员的介绍下,先后在该企业集团旗下两家酒店,分别办理了会员卡,并得到888元金额的不记名消费赠券。据李先生本人说,酒店人员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告诉他为了方便使用,帮助将纸质赠券转为电子券绑定手机上,消费时无须再出示纸质赠券。在办理完转换后,李先生就把两个酒店的纸质赠券一同丢弃了。今年2月底,酒店出于对消费者负责,提醒李先生去年的消费赠券即将到期,如不使用就会失效。于是,李先生就预订了该酒店一天的住宿消费,准备把赠券消费掉,但在付款时,李先生拿出手机准备用电子赠券支付,酒店提出只有纸质赠券有效,李先生感到茫然,声称销售人员当时告诉他消费时不需要纸质赠券了。但酒店方面明确否认有此说法,他又提供不出证据,觉得人格受到了伤害,在与酒店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投诉。

  湛山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受理后,进行了详细的调查了解。酒店方面表示赠券是不记名的,不提供纸质赠券的话,就无法进行消费。而且他们从未开通使用手机应用赠券来进行消费的先例,更不可能告诉李先生这么做。李先生一听更急了,觉得酒店这样的态度令人失望,便提出要求退还在该酒店办理会员卡的费用,酒店方也表示同意退款,双方达成一致。由于因适逢清明节假期,节后退款时,双方再起争执,李先生一气之下撕掉了会员卡,并声称会员卡里的钱也不要了,愤然离场。

  事后,酒店方主动联系湛山所执法人员,表示不管谁的过错,都愿意给消费者的会员卡退款。执法人员再次召集双方进行调解。酒店方面表示,认识到和消费者之间产生的矛盾,要做到良好充分的沟通,双方握手言和。

  城市信报记者 尚青龙 通讯员姜峰 马先东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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