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某和妻子在市北区人民法院领取了案款。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笑笑 通讯员 张淦 姜娟 报道
半岛都市报5月6日讯 “有了这笔钱,我的护理费,两个儿子的上学问题,都有指望了。”近日,申请执行人朱某某在妻子的帮助下,来到市北区人民法院领取了104万元案款。至此,这起的哥停车遭围殴致残的案件总算有了满意的结果。
2009年4月20日,朱某某在就职的出租车公司门前停车准备交班时,因出租车停放问题与商某某、牛某某、于某、范某某四人发生争执,遭受四人殴打。后朱某某被送到青岛海慈医院抢救,昏迷20余天后才脱离危险,但是脑部严重受损,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经司法鉴定部门鉴定为二级伤残。市北区法院判处四人一年六个月到八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赔偿朱某某各类经济损失93万余元。
由于到期未履行赔偿义务,朱某某向市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询,四人中唯一可供执行财产是于某位于市南区一处房产。法院立即启动司法拍卖程序,对该房产以互联网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但是,因无人购买先后三次流拍。
朱某某现在生活都不能自理,更没有了收入来源。而妻子除了要照顾丈夫,还要去饭店刷盘子打工来维持生计。最困难的时候朱某某夫妇曾捡菜叶吃,住铁皮棚子过活。一家人的艰难生活一直牵动着市北法院执行法官的心,市北法院为其申请了1万元司法救助,暂时缓解其生活困难。本案执行陷入僵局时,负责本案执行一庭法官马腾多次上门与于某沟通,组织双方调解。执行法官马腾为朱某某执行到104万元案款,使其一家重获生活的希望。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