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是犯罪,应实行常态化治理

2018-07-03 08:1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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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萧然

  今年以来,全国多地公安机关接到类似报案,经过调查,众多隐藏在借贷纠纷表象背后的犯罪黑幕浮出水面。以浙江杭州为例,截至目前,全市已打掉各类套路贷犯罪团伙数十个,刑拘团伙成员数百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近200人。(7月2日《人民日报》)

  原本只是做生意周转资金,借款仅仅3万元,短短一年竟变成了800万元……匪夷所思的遭遇,背后是“套路贷”的血盆大口。如同杭州警方所言,套路贷和一般民间借贷乃至高利贷,都有所区别。合法的民间借贷是在法律规定的利率范畴内盈利,高利贷是以获取高额利息为目的,套路贷目的不在于“吃本金”“吃利息”,而是通过一步步设套,最终非法占有受害人的财产,本质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近年来,作为新型金融骗局的“套路贷”屡禁不止,犯罪分子打着“低门槛、无抵押、即时放款”等幌子引人上钩,同时又具有极强的隐蔽性。通过一些推销电话、手机上的广告弹出窗、添加微信好友等手段,披着“校园贷”“现金贷”等马甲,让涉世未深的学生和一些生意人落入陷阱。犯罪分子会用各种手段造成借款人违约,通过制造银行流水等方式,形成相关证明材料的“闭环”,让非法变得合法化,同时还用非法拘禁、侮辱等非法手段收款,让借款人陷入绝境。可以说,“套路贷”具备了知识型犯罪特征,又辅以暴力手段。对这种新型犯罪,需要警方加大惩治力度。而且,法律人士认为,还应出台专门的“非法放贷罪”,以震慑“套路贷”等金融犯罪行为。

  近日,最高检发文,其中提到严厉惩处“套路贷”,多地警方也纷纷出击,打击“套路贷”团伙,值得期待。还须形成常态化治理,用一以贯之的严惩堵死套路。当然,民众也应高度警惕,避免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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