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指定路线学车 教练酒驾去交警队处理违法

2018-02-04 10:1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通讯员 陈媛媛 张忠平 报道

  半岛都市报2月3日讯 不按指定路线学习驾驶被查,驾校教练到中队接受处理,谁知民警却从这名教练身上闻到了酒味,教练高某某对自己开着教练车来处理违法一事供认不讳。经检测,高某某涉嫌醉酒驾驶,将面临6个月以下拘役并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因被吊销驾照,高某某的教练工作也丢了。

  1月26日10时40分,市北交警大队杭州路交警中队副中队长邱兆伟带领民警在兴隆路巡逻时,发现一辆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的“鲁B11××学”教练车内学员在开车,教练坐在副驾驶座上。由于此处不属于教练车的练车路线,此教练车属于不按指定路线学习驾驶。邱兆伟立即将教练车拦停,扣留教练的驾驶证以及车辆行驶证,并告知教练高某某到杭州路交警中队接受处罚。

  11时,教练高某某驾驶鲁B11××学教练车到中队接受处罚时,民警张忠平闻到他身上有浓重的酒气,于是询问高某某,刚才是否是本人驾驶车辆来到中队接受处理,高某某当即承认是自己驾驶车辆到达杭州路交警中队,于是张忠平取出酒精测试仪对高某某进行主动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109mg/100ml,由于高某某涉嫌醉酒驾驶,民警对他开具凭证扣留机动车。

  11时20分,民警带高某某到医院进行抽血化验。随后杭州路交警中队民警将高某某送至市北交警大队秩序科办理相关手续。

   [编辑: 刘晓明]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半岛客户端

相关阅读

教练 酒驾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