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潇洒”
“脾气不好,经常打骂老婆”
在这里住过的
流浪汉大多都有两个共同的标签:“离婚”、“打工”。
于云先早在1987年就离婚了,离婚时,他的两个儿子分别判给了自己和妻子。现在,两个儿子都跟妻子住在原来的家中,而他,从1989年被单位开除之后就一直流浪在外。2004年的时候,他因为腿伤了回家住了一段日子,但很快又跑出来了。
在此之前,于云先是邮电局的一名邮递员,“负责押车”。他每天的工作就是跟着邮车到一个个点把邮件卸下来,“非常轻松”。他现在仍清楚地记得他上岗的时间:1965年3月8日。那年,他高中毕业,顶替了父亲的班进了邮局。那个时候,在邮局工作还是“很吃香”的。
在邮局的日子,是他最愿意谈起的,也是他一生中最“辉煌”的一段日子。“那个时候过得潇洒”可能正是过于潇洒,他“脾气不好,经常打骂老婆。”1987年,妻子和他离婚了。
离婚后仅仅两年,他又因为旷工被单位开除。没有工作的于云先从此流落街头,开始了流浪生涯。和现在许多流浪者一样,当时42岁的他也是靠打零工度日。年纪大一些,干不了重体力活,他就去给人看厕所,看车。
2004年的时候,他的腿就摔伤了,最后还落下了残疾,他现在也有残疾证。出院后,他被儿子接回了家,但不久后又跑出来了。对于这次的出走,他的解释是“在家没有人管,经常忘了给做饭。”
回不去的家
“谁也没有前后眼”
躺在床上,于云先会因为腿疼而呻吟几声。除了看报纸和《故事会》,他大多数时间就是在一种似睡非睡的状态。现在,于云先几乎不能自己活动,只是拄着拐能勉强走几步。大多数情况下,焦利臣和“老李”会给他买饭。当他两人都不在时,住在楼上的好心人也会给他送饭过来。
于云先现在每月靠政府的120元补贴活着,他想办低保,但条件不够。为此,记者特意去了一趟上清路社区,社区主任姜捷告诉记者,于云先儿子的工资有两三千元,和于云先一平均,他们家每人的收入远远超过低保的资格线,根本不够格办低保。谈起于云先,姜捷也是一脸无奈,因为“于云先不符合任何补助的标准”。
实际上,早在2003年的时候,社区考虑到于云先的困难,还曾给他安排了一个打扫卫生的公益性岗位,“一个月六百块钱工资还给投保”。但于云先不愿意干,“一天也没来过”。
青岛市救助站救助科科长王享德在工作时,也会经常遇到像于云先这样的人。“他们很多是因为家庭原因或者拆迁出来的”,王享德说,像于云先这种户口在市内的流浪人员,并不符合救助站的救助标准。“像他这种情况,只能是让他儿子养他,因为这就是个家庭问题,不是社会问题。”姜捷说。
社区里有人告诉记者 ,于云先酗酒,喝醉了就打骂家人。年轻时,好吃懒做,整天就知道喝酒。“两个孩子都是他前妻拉扯大的,他一分力没出,现在老了想让人家养老,人家当然不愿意了。”记者找到了他的大儿子,他的大儿子也说,并没有不让父亲回来,只是父亲不愿意回来。而显然,他的儿子也似乎并不情愿接他回来。当记者说于云先摔坏了腿需要人照顾时,他的大儿子推说要和弟弟商量一下再去接父亲回家,没有跟着记者一起去。
于云先也没有想到自己会沦落到这步田地,对于之前的生活,他常常感到愧疚,但又不知道如何表达。他常挂在嘴上的一句话是:“谁也没有前后眼。”他坦言,即使儿子来接他,他也没有脸回去。但他似乎又渴望着儿子来接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