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怀渝
11月28日上午7时许,西北师大体育系排球专业大四学生郝峰,为了阻止蟊贼偷窃女生手机,不幸被蟊贼同伙刺伤。12月1日,记者在医院见到躺在病床上的郝峰时,他却因为经济拮据陷入欠费停药窘境,而那天遭遇小偷的女生也一直没有出现。
见义勇为受伤,而自己帮的人却消失了,相信郝峰肯定很伤心。这也让我们想起前些日子发生的另一事件。西安一小伙子抓贼被刺了两刀,被偷的女大学生把他带到医院付了一千多块钱医药费之后,就再不见人。小伙子再跟女生联系,对方在电话里说:“我已经够可以了吧。再者说,又不是我让你抓的小偷,对不对?”
两起事件情形类似。网友的反应也很类似,到处都是咒骂“
忘恩负义”“没良心”的声音。这看起来顺理成章,但仔细想来,咒骂真有什么建设性吗?
这里必须将责任厘清。按法治原则,惩罚犯罪和救助、奖励见义勇为者,本应是政府的职责。被偷的女生也是受害者,并无法律义务去承担刑事犯罪所造成的后果。当然,如果其经济条件许可,可从人道主义角度予以帮扶,但并非强制性的。明白了这一点之后,希望很多网民们也能冷静一下。
具体到兰州这一事件,当事女生其实不必有太多的思想负担。她完全可以私下向郝峰道谢,在配合警方调查时,警方也应该保护其隐私权,以避免其担心遭遇嫌犯的报复。我们的法律和社会风气,原本都应该是惩治恶人,保护弱者的。靠逼迫弱者就范来维护正义的路本来就是一个歧途。
至于保障郝峰们的权益,不让英雄流血再流泪,则需要早日建立健全对见义勇为者的救助体系。这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且已经不能再拖延下去了。
(作者系岛城时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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