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8月21日讯(记者 刘雪莲)9月1日,青岛市中小学新学期开始,今天,市教育局公布
岛城公办中小学现行收费项目及标准,中小学生开学后可以清清楚楚交费。学校收费若有问题,学生和家长可拨打市教育局电话82717271举报。
小学初中取消杂费 记者从市教育局公布的收费项目表上看到,公办小学、初中的收费项目非常简单,基本只有课本费、作业本费和借读费这三大类,另外,提供住宿的初中收取住宿费。市教育局计财处有关负责人表示,2008年9月新学期开学,青岛市所有公办小学、初中学生都不需要交杂费,除此之外,青岛市还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向农村镇及镇以下小学、初中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小学课本费中,最贵的为课改四年级的课本,每生一学年110元,最便宜的为课改一、二年级的课本,每生一学年65元。初中课本费中,最贵的为课改初一年级课本,每生一学年205元,最便宜的为非课改初三年级课本,每生一学年115元。公办初中住宿费,城市每生每学期100元,农村每生每学期50元。
借读费只准城市学校收 公办小学、初中取消杂费后,借读生的借读费成为最大的一笔费用。根据规定,小学借读费每生每学期300元,小学6年的借读费为3600元;初中借读费每生每学期500元,初中3年的借读费为3000元。符合市教育局相关规定的借读生,免交借读费。
市教育局此次公布的收费项目中特别指出:借读费只在城市中小学中收取,农村中小学无此项收费。
交了择校费不再交杂费 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初中相比,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收费项目明显多起来。包括学杂费、住宿费、课本费、普通高中择校费、冬季取暖费(集中供暖)、电教教材代收费等多项收费项目。其中,普通高中择校费对收费数额进行了明确规定。录取线下10分以内(含)收择校费1万元;10分至20分以内(含)收择校费1.5万元;20分至30分以内(含)收择校费1.8万元。根据规定,各区(市)在不超过上限标准范围内自行确定标准并公示,新学期开学,学校收取择校费后,不再向择校生收取学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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