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卉欣
孩子刚出生,推销奶粉、照满月照的电话就不断打来;手机一开机,就会收到各类的房产广告信息……公民个人信息被非法泄露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此,25日首次提请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七)草案专门增加规定,明确提出要追究泄露、窃取、收买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刑事责任。(本报昨日A22版报道)
在法律隐忍和缺席了很久之后,处罚最严厉的刑罚的出手无疑将为保护个人信息提供最有力的法律支撑,将极大地扭转一段时间以来个人信息频频遭泄的窘状。但是,仅有刑法的翼护,我们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吗?
时下,许多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并不到位,电话号码、家庭地址等常常是自己平时疏忽大意留给陌生人的,比如,在咨询问题或者在买车、买房、买保险时,在办理会员卡时,求职者在参加各种现场招聘会时,往往会不假思索地填写非常真实详尽的个人信息。而这些信息,又常因为商家的管理不善,或者恶意泄露而被盗用。
再如名片。据《北京商报》报道,欧美国家的个人名片上常常只能找到商务信息,私人手机号码、家庭电话号码根本就不会印上去。正因为强调工作的归工作、私密的归私密,所以热热闹闹的一圈人里谁是不用换名片的、谁是该送上名片的、谁是该送上印了手机号的特殊名片的都分得很清。但在国内,人们常把手机号、E-mail甚至MSN号码一股脑全印到名片上,而一有应酬这些名片又被像散扑克牌似的“派”了出去。
由此可见,保护个人信息不被泄露,不使自己受到意外伤害的最佳方法,还是要在平时提高警惕:能不填的个人信息尽量不填,能少填的信息决不多填,对那些你不大信任的机构和朋友要多加防备———有了这样的谨慎,有了刑法的翼护,才可能使自己受到精神干扰和利益侵害的程度降到最低,成本降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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