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记
11月16日上午,甘肃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一辆幼儿园校车与一辆卡车相撞,造成20人死亡、44人受伤。当晚,教育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检查。11月17日,庆阳市正宁县召开“11·16”重大交通事故新闻发布会,称涉及此次事故的正宁县分管副县长、教育局长及交警队队长已被停职调查。
下发紧急通知、火速将主管官员停职……这似乎都是相关方面应对重大事故的常见“套路”。在社会各界的反思和吁求之后,下一步的动作是什么呢?我们希望,甘肃校车事故这样的惨剧发生后,那些用面包车、三轮车充当的严重超载的校车,能在城乡接合部和偏僻乡村坑坑洼洼的马路上销声匿迹。当然,我们不奢望问题能在一夜间得到解决。只是 ,每一起相似的惨剧发生后,相关方面出完常见“套路”的牌后,如果问题依然沿着原有的轨迹“踉跄”前行,而严酷的现实未能得到改观,那么我们不但对不起自己的良心,更对不起那些花儿一样的儿童。
关于校车安全,高层的关注言犹在耳:教师节前夕,温家宝总理曾说,有条件的地方,要把校车制度建立起来,配备最好的车辆和最好的司机,为孩子们建起安全的“绿色通道”。相关规定也没有缺位:在2007年,我们就出台了校车的国家标准,去年国家又发布了首个专门规范小学生校车安全的强制性“国标”。这一次,教育部也在第一时间发布了紧急通知。问题是,为孩子们“配备最好的车辆和最好的司机”需要贯彻,“国标”需要落到实处,“紧急通知”需要发挥效力。
教育部下发的“紧急通知”要求,“发现有家长租用社会非法运营车辆的要予以劝阻”,“当地教育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可是,如果“劝阻”无效、“争取”不到呢?甘肃庆阳市教育局局长卢化栋在事故当晚接受采访时说:“庆阳作为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财政有限……目前,对民办学前教育只有监管,尚没有教育投入,导致一部分私人老板为赚钱,不听教育局的行政指令,校车严重超载”。卢化栋会这样说 ,别的地方官员也会。没有刚性的制度为要求,“国标”会成为浮云,“紧急通知”的遭遇又会怎样?
据报道,去年我国政府采购汽车金额攀升至800亿元,平均年增速超100亿元。如果能将一年采购公车的花费全部用于校车采购,全国中小学、幼儿园的孩子们或许就能坐上“豪华”而安全的校车。只是 ,如果没有制度的刚性要求,那些公车采购“不差钱”的地方政府愿意为孩子们“拔一毛”吗?如果仅此一点都办不到,“紧急通知”的意义何在?“建立完善的校车管理制度”又从何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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