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频落马源于法制与市场不健全

2012-01-16 11:1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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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燕农  

    日前,“2011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发布会”在京举行 。根据去年媒体公开报道统计,全年有202位企业家落马,其中国企企业家犯罪或涉嫌犯罪的88例,民营企业家犯罪或涉嫌犯罪的111例。企业家落马总数较2009年的95位和2010年的155位,有明显上升势头。

  在形形色色的富豪排行榜的背后,这样一组数字让人五味杂陈。我们无意丑化企业家这个社会群体,如果聚焦于某一个社会群体进行统计,年犯罪或涉嫌犯罪的累计数字,都不会太小。但是,具体到企业家犯罪或涉嫌犯罪统计上升的现象,又颇值得从法制与市场的双重环境去反思。

  企业家犯罪和涉嫌犯罪多缘于经济问题,国企企业家的主要犯罪类型是贪腐,民营企业家多在融资问题上犯罪,前者是钱多,后者是没钱。基于此,有法学专家认为“当前的法制环境对企业家来说风险很大”。事实上,所谓的法制风险,对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企业家犯罪问题日趋严峻,更形象地说是“要钱不要命”。现代企业制度之下,规模以上企业多有法律顾问,如果说动辄贪腐过亿元的企业家不懂法,无异于讲笑话。越来越多的企业家因经济问题落马,只能说法制环境对一些企业家的规制和震慑力度还远远不够。据统计,在司法审判上,存在对国企企业家量刑轻、对民营企业家量刑重的倾向。某种程度上,正是因为对国企企业家量刑较轻,才会让国企领域内犯罪频繁。

  揆诸市场环境,民企在获取资金、资源上远远比不上国企。国企凭借政策和资金、资源,在市场中可以大肆攻城掠地,挤压得民企喘不过气来,导致民企铤而走险去争取资源和资金,成则光环无数,败则成为阶下囚。同时,对于“钱多”的国企监督又明显不够,做大做强了的国企就难免会作威作福,其超常规的经营手法也很容易被民企所效仿,从而互相促动着逾越法制的圈子。

  企业家频频落马,反映出目前法制环境与市场环境的诸多问题,表面上是企业家犯罪,而内里却是社会的隐痛。在市场经济向纵深层面发展的过程中,如何进一步规范市场和完善法制环境,让企业能够健康成长,让企业家能够守法经营,是一个既关乎民生又关乎社会的重要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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