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评论
十余年来,
广西交通厅用三种模式为职工谋得了三套低价福利房。该厅210多名职工早在2000年就已经人手一套“房改房”,2004年又以变相的低价福利购房方式,拿到247套别墅,2008年又几乎人手一套市场化运作的“集资房”。(5月11日人民网)
住房是最大投资,也是最大的资本之一,手握三套房,交通厅的职工真是幸福至极,按照现在的房价计算,人人都是百万乃至千万富翁,在此不得不佩服该厅决策者很有“头脑”。
原本该厅的职工就不缺房,人手一套“房改房”,之后所分的两套房显然不是为解决住,而是为了投资,能几年内连续买房,可见交通厅职工的收入比较高。而从设计到开发建成,集体统一运作,交通厅显然要预付不少资金 ,那么这资金从哪来,预算中没有此项目开支,只能挪用其他资金代垫。
早在2005年5月,《广西经济适用房管理暂行办法》就明文禁止了已有房改房或集资房的职工再次参加集资建房;2006年8月,住建部等几部委干脆“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 ”。为何广西交通厅还敢顶风而建?对于此种以权谋房的行为,应从“头”查处,看看谁拍的板、资金是从哪来的 ,其中有无腐败。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曹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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