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娃拿压岁钱买手机 家长协商卖家退钱遭拒

2014-02-19 17:27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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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住十梅庵的9岁小学生(军军),看到班级里有的小朋友玩手机,就用过年期间长辈们给的压岁钱,悄悄地也买了一部。当军军的妈妈王女士发现儿子居然拿了一部新手机玩游戏的时,才知道这件事情,便拿着手机去找店家退货,却遭到了拒绝。

  “手机已经拆开使用了,不能退。”这是店家给予王女士的答复。“小孩儿根本不懂事,难道家长不能退吗”王女士很疑惑。随后,她找到了楼山工商所。据王女士介绍,军军曾经缠着她要手机,但被王女士拒绝。今年过年,虽然长辈们给孩子的压岁钱大部分都由王女士代为保管,但孩子爷爷给孙子的500元钱一直在孩子手上,没想到军军就拿着这份钱在一家手机店里买了一部价值398元的手机。王女士认为小孩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价值较高的物品,家长应该有权向店家要求退货。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10周岁以下的儿童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纯受益行为外,所有民事行为无效。王女士的儿子只有9岁,购买手机的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基于这一法律条款,手机店应该予以退货。工商所工作人员陪同王女士再次来到手机店,在工商部门调解下,手机店同意退货。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家长:鉴于儿童对于消费缺乏理性和自控能力,对于孩子过年收到的压岁钱,最好进行合理安排保管。也提醒广大商家,对于无家长陪同,明显不合理的儿童个人消费行为,应当尽量进行规劝并联系儿童家长。

  通讯员  李涛 李世宝  文 王君莉

  [编辑: 董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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